為確保我縣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工作順利推進并取得實效,根據湖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5年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的通知》(湘農發〔2025〕7號)文件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遴選服務主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主要支持集中育機插(機拋)秧(早晚稻)、機插機拋2個關鍵薄弱環節,分別遴選服務主體9家、12 家(若遴選的服務實施主體沒有能力完成相應任務,則根據得分排名情況依次增補)。單個服務主體承擔的服務任務,不得超過本縣支持服務環節總任務的三分之一。
二、遴選條件
擇優選擇農民合作社、農業服務專業戶、農業服務類企業、供銷合作社服務組織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具備條件的主體,作為承擔任務的服務主體。服務主體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無違法違規行為,沒有非法融資、涉黑涉惡、行業通報批評或新聞媒體曝光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無不良信用記錄;
2.有一定的社會化服務經驗,且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2年以上;
3.擁有與服務內容(圍繞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等,重點開展耕、種、防、收四個環節的托管服務)、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和設備;
4.在農民群眾中享有良好的信譽,服務質量和價格受到服務對象的認可和好評;
5.能夠接受農業農村(經管)部門的監管;
6.服務主體必須加入“湖南省供銷合作社農業 (略) ”;
7.開展作業的機具原則上須安裝北斗作業監測儀;
8.具有獨立、健全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嚴格依法依章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三、遴選程序
1.自主申報。按照項目支持的三個環節,各服務主體結合自身的機械設備、作業人員、經營能力、管理水平等條件,自主選擇服務環節、 (略) 域、服務規模,向服務主體所在地域或服務作業相對集中的鄉鎮(街道、 (略) )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鄉鎮(街道、 (略) )推薦。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同意簽字蓋章后,將資料交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略) ,聯系電話*。
3.縣級審核。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收到各鄉鎮(街道、 (略) )推薦名單及申報資料后,對服務主體資格審查,審查后對各服務主體申報資料進行審核評議,按照評分標準(見附件),結合項目各環節服務計劃,按得分高低及主體服務能力確定項目服務主體名單、服務環節和服務規模,邀請縣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并在縣 (略) 站進行公示,公示七天。公示期間無異議,由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審定。公示期間若有異議,經調查核實后再進行確定。
四、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2025年3月27日至4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報地點:茶陵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咨詢電話: *
附件:
茶陵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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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