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名稱; (略) 2025年普通國 (略) (略) 災毀恢復重建(G237)、路面修復養護(G318)、災害防治(G237)及橋梁防護(高坦大橋)工程
2.標段名稱; (略) 2025年普通國 (略) (略) 災毀恢復重建(G237)、路面修復養護(G318)、災害防治(G237)及橋梁防護(高坦大橋)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項:
(1)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P31頁3.5.5“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資歷表”應附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書以及資格審查條件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如建造師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等)的復 印件,以及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的社保繳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 明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資歷表”還應附交通運輸部“ (略) (略) 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載明的、能夠證明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具有相 (略) 頁截圖復印件。在交通運輸部“ (略) (略) 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無法查詢,但可在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略) 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查詢的,應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略) 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 (略) 頁截圖復印件。如投標人未提供 (略) 頁截圖復印件或 (略) 頁截圖中的信息無法證實投標人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最低要求),則該業績不予認定。如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目前仍在其他項目上任職,則投標人應提供由該項目發包人出具的、承諾上述人員能夠從該項目撤離的書面證明材料。
現修改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資歷表”應附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書以及資格審查條件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如建造師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等)的復印件,建造師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在政府 (略) 站上公 (略) 頁截圖復印件,以及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的社保繳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2)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此澄清與修改文件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投標人及時下載。
4.招標人: (略) 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地址: (略) (略) 332號
聯系人(受理異議人):陳新華
電話:0566-(略)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中信 (略)
地址: (略) (略) (略) 75號
聯系人(受理異議人):何秀明
電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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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