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略)
關于追收未繳出資案件支付案件受理費的公示
湖南 (略) 債權人:
(略) (略) (以下簡稱“ (略) ”)于2023年8月17日作出(2023)湘0181破申3號民事裁定書,依法裁定受理湖南 (略) (以下簡稱“惠農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5 (略) 京師(長沙)律師事務所擔任湖南 (略) 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
2025年1月1日,管理人就湖南 (略) 與湖南農泰生物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湖南 (略) 、廣東華農大 (略) 、徐曉紅、葉樹祥追收未繳出資一案,依 (略) 提起訴訟,該案件已獲立案受理,案號為(2025)湘0181民初3575號,該案應繳納案件受理費(略)元。
為確保該案件能夠順利進入司法程序,管理人擬通過管理人賬戶支付湖南 (略) 與湖南農泰生物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湖南 (略) 、廣東華農大 (略) 、徐曉紅、葉樹祥追收未繳出資一案案件受理費(略)元。
特此函告!各債權若有異議,請在5日內向管理人提出書面異議,管理人收到異議后,該案件視 (略) 理,債權人可在破產結束后自行追繳,逾期未提出視為無異議,管理人將在異議期到期后通過管理人賬戶繳納該訴訟費。
湖南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附件:訴訟風險告知書
訴訟風險告知書
任何訴訟和仲裁案件均存在法律風險,案件進程和案件結果可能受到各種客觀因素的影響,為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管理人特在此向各債權人事先告知訴訟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1.管理人將根據自身職責及維護廣大債權人合法權益竭盡全力履行職責,但基于本案證據材料缺失,管理人并不能保證提起的訴訟案件必然勝訴,無法預知必然結果,管理人不對案件結果向各債權人作出任何承諾。
2.訴訟周期較長,一般民事案件的一審訴訟周期6個月,二審訴訟周期3個月,如對方提出反訴或鑒定等法定事由,訴訟周期將延長。
3.即使案件勝訴,在民事訴訟案件中,因被執行人下落不明、履行能力不足、逃避、無可供執行財產線索等,都將導致生效法律文書無法執行,可能承擔執行不能風險。
4.若敗訴,或勝訴之后執行不能,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等相關費用將由債務人承擔。
5.因債務人無法提供財務資料,訴訟證據材料的收集存在困難。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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