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發展和改革局關于 (略) 農場中心小學教學樓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
雙發改審批〔2023〕129號
(略) 農場中心小學:
你單位報來《 (略) 農場中心小學教學樓初步設計的批復請示》(雙農場中心小學〔2023〕2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中元國際 (略) 組織專家評估論證《 (略) 農場中心小學教學樓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查報告》(中元評初字〔2023〕945號)提出的審查意見,經研究認為,由中晟 (略) 編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設計文件滿足現行標準和規范的有關規定,符合《 (略) 發展和改革 (略) 農場中心小學教學樓建設項目可研報告調整的批復》(雙發改審批〔2023〕100號)要求,原則同意初步設計方案及概算,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代碼
(略) 農場中心小學教學樓建設項目
(項目代碼:2211-*-04-01-*)。
二、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教學樓1 棟,建筑面積為 3439.85 平方米,購置計算機 45 臺,課桌椅 300 套,實驗設備 1 臺,智慧黑板 6 臺,公共設備 10 臺,同時配套建設供水、供電、供暖、消防等附屬設施工程。
三、建設地點
(略) 雙山鎮大理石社區, (略) 農場中心小學內。
四、建設期限
33 個月。
五、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總投資 1010.96 萬元,其中:建筑工程費 690.45 萬元,設備購置費 59.69 萬元,安裝工程費 149.67 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為 63.01 萬元;基本預備費為 48.14 萬元。資金來源:申請財政預算內資金及配套資金。
六、相關要求
(一) (略) 農場中心小學要嚴格落實項目實施主體責任,據此開展施工圖設計工作,認真履行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程序,確保項目依法依規開工建設。
(二) (略) 農場中心小學要加強項目管理,落實“四制”相關要求,嚴格按照批復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技術標準等實施,嚴禁擅自夾帶樓堂館所等建設內容。要嚴格控制工程造價,按照《政府投資條例》( (略) 令第712號),除因國家政策調整、價格上漲、地質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項目建設投資原則上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投資概算。要按工程進度、合同約定等及時撥付建設資金,不得違規舉債、不得增加政府隱性債務、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確保項目依法合規按期建成,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農場中心小學要通過投資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進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項目開工前應按季度報送項目進展情況;項目開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應逐月報送進展情況。我局將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對項目實施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四) (略) 農場中心小學應不斷強化項目事中事后監管,提高項目實施質量,更好發揮政府投資效益;應采取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五) (略) 教育局、 (略) 財政局、 (略) 住房城鄉建設局、 (略) 應急局、 (略) 審計局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做好建設過程當中的資金、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監管工作,切實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合力推進項目建設。
(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如需對本項目批復文件進行調整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調整申請,我 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辦理調整手續。本批復文件自印發之日起,2年內未據此開展施工圖設計的,本文件自動失效。
(略) 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2日
(此文主動公開)
(略) 發展和改革局關于 (略) 農場中心小學教學樓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
雙發改審批〔2023〕129號
(略) 農場中心小學:
你單位報來《 (略) 農場中心小學教學樓初步設計的批復請示》(雙農場中心小學〔2023〕2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中元國際 (略) 組織專家評估論證《 (略) 農場中心小學教學樓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查報告》(中元評初字〔2023〕945號)提出的審查意見,經研究認為,由中晟 (略) 編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設計文件滿足現行標準和規范的有關規定,符合《 (略) 發展和改革 (略) 農場中心小學教學樓建設項目可研報告調整的批復》(雙發改審批〔2023〕100號)要求,原則同意初步設計方案及概算,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代碼
(略) 農場中心小學教學樓建設項目
(項目代碼:2211-*-04-01-*)。
二、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教學樓1 棟,建筑面積為 3439.85 平方米,購置計算機 45 臺,課桌椅 300 套,實驗設備 1 臺,智慧黑板 6 臺,公共設備 10 臺,同時配套建設供水、供電、供暖、消防等附屬設施工程。
三、建設地點
(略) 雙山鎮大理石社區, (略) 農場中心小學內。
四、建設期限
33 個月。
五、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總投資 1010.96 萬元,其中:建筑工程費 690.45 萬元,設備購置費 59.69 萬元,安裝工程費 149.67 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為 63.01 萬元;基本預備費為 48.14 萬元。資金來源:申請財政預算內資金及配套資金。
六、相關要求
(一) (略) 農場中心小學要嚴格落實項目實施主體責任,據此開展施工圖設計工作,認真履行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程序,確保項目依法依規開工建設。
(二) (略) 農場中心小學要加強項目管理,落實“四制”相關要求,嚴格按照批復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技術標準等實施,嚴禁擅自夾帶樓堂館所等建設內容。要嚴格控制工程造價,按照《政府投資條例》( (略) 令第712號),除因國家政策調整、價格上漲、地質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項目建設投資原則上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投資概算。要按工程進度、合同約定等及時撥付建設資金,不得違規舉債、不得增加政府隱性債務、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確保項目依法合規按期建成,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農場中心小學要通過投資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進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項目開工前應按季度報送項目進展情況;項目開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應逐月報送進展情況。我局將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對項目實施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四) (略) 農場中心小學應不斷強化項目事中事后監管,提高項目實施質量,更好發揮政府投資效益;應采取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五) (略) 教育局、 (略) 財政局、 (略) 住房城鄉建設局、 (略) 應急局、 (略) 審計局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做好建設過程當中的資金、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監管工作,切實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合力推進項目建設。
(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如需對本項目批復文件進行調整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調整申請,我 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辦理調整手續。本批復文件自印發之日起,2年內未據此開展施工圖設計的,本文件自動失效。
(略) 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2日
(此文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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