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批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共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傳真:0837-*(環評科),0837-*(行政審批大廳)。
通訊地址:阿 (略) 美谷街279-2號 阿壩州生態環境局 行政審批與環境影響評價科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擬批準的建設項目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污染治理措施 |
1 | 九寨溝縣羅州湖水庫工程 | 九寨溝縣 | 九寨溝縣水務局 | 四川 (略) | 羅州湖水庫大壩為縱向增強體(混凝土心墻)土石壩,壩長207.65m,最大壩高35.50m。正常蓄水位2050.00m,相應庫容128.*m3;死水位2041.50m,死庫容38.*m3,興利庫容90.*m3;設計洪水位2050.85m,校核洪水位2051.27m,總庫容145.*m3。最大壩高 35.5m,為多年調節水庫。 | 1、施工期 (1)廢氣 ①項目在開挖土方和土方回填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的揚塵,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文明施工,做到灑水作業,減少揚塵對周圍環境的污染。 ②項目在建設過程中需要使用較大量的建筑材料,這些建材在裝卸、堆放、拌和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粉塵外逸,施工單位必須加強施工區的規劃管理,將建筑材料(主要是黃沙、石子)的堆場以及混凝土拌和處定點定位,并采取防塵抑塵措施,如在大風天氣,對散料堆場采用水噴淋防塵,并用篷布遮蓋建筑材料。 ③散裝水泥罐下部出口處設置防塵袋、以防水泥散逸。 ④施工期間泥塵量大,進出施工現場車輛將使地面起塵,因此運輸車輛進出的主干道應定期灑水清掃,保持車 (略) 面清潔、濕潤,以減少汽 (略) 面接觸而引起的地面揚塵污染,并盡量減緩行駛車速。 ⑤運輸砂、石、水泥、剩余棄土、垃圾的車輛裝載高度應低于車廂上沿,不得超高超載。實行封閉運輸,以免車輛顛簸撒漏。堅持文明裝卸,避免袋裝水泥散包;運輸車輛裝卸完貨后應清洗車廂。施工車輛及運輸車輛在駛出施工區之前,需作清泥除塵處理,不得將泥土塵土帶出工地。 ⑥加強對機械、車輛的維修保養,禁止以柴油為燃料的施工機械超負荷工作,減少煙度和顆粒物排放。 ⑦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環保教育,增強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科學施工。 (2)廢水 施工期間需加強環境管理,生產廢水建沉淀池,經處理后可綜合利用,生活污水經收集處理后用作農肥,不外排;可能產生廢污水的場地采取地面 硬化、防滲處理;施工期加強對項目區的環境監測和管理,控制和消除施工期“三廢”排放 (3)噪聲 選用低噪聲的設備,施工機械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加強施工管理,合理安排高噪聲設備施工作業時間,做好施工人員勞動保護工作 (4)固廢 建筑固廢按規定清運;生活固廢集中收集送該鎮環衛部門處理;危險廢物暫存與危險廢物暫存間,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5)生態 項目前期對施工人員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在工地及周邊設立相應的環境保護警示牌,加強提高施工期以及營運期人員鑒別區域常見野生動植物的能力,同時開展相應的野生動植物保護措施方面的宣傳培訓,通過培訓向員工詳細介紹如何減少自然植被的損失,如何開展植物恢復以及其它一些施工及營運過程中關于環境保護的注意事項等。 項目建設必須進行合理的施工布置,精心組織施工管理,嚴格控制臨時用地規模,臨時施工場地和施工營地應全部設置在征地范圍內,嚴禁占用和破壞規劃范圍以外的土地;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和作業時間,優化施工方案,開挖的土石方盡快用于施工場地內的地面平整及填洼,減少廢棄土石方的臨時堆放,盡量避免在雨季進行動土和開挖工程;強化施工跡地整治與生態景觀的恢復和重建工作,有效恢復并改善施工區域的植被條件,對各種臨時占地在基建工程完成后應盡快進行土地的整治,做到邊使用邊平整;施工營地和臨時堆料場等施工臨時用地在施工結束對場地各種生活、生產垃圾、廢料進行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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