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標的房屋建筑面積、使用面積以現狀為準,出租方及江蘇 (略) 不承擔房屋所有權證中所列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等的責任,不調整相應的租金價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請承租前應自行至出租標的現場仔細查看,并向相關部門了解出租標的實際情況; 三、出租標的整體出租,租賃期以實際簽約時間計算; 四、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進行轉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轉租、分租的,承租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五、出租標的權屬清晰,承租方應接受出租標的現狀,成交后,不能以該現狀影響其工商、消防、安檢等手續辦理,致使不能按預想方案使用房屋為由,要求解除、變更《房屋租賃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六、承租方如對出租標的進行改造,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且裝修改造須與租期相適應,合同期滿退場或提前退場時,不得向出租方或者后續承租人提出彌補裝修改造費用的請求; 七、承租方對出租標的使用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規章的規定; 八、房屋租賃用途:僅限于教育咨詢服務,不得用于金融集資及民間借貸等行業; 九、承租方需具有對公交易結算賬戶; 十、承租戶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學校規劃調整、校區置換或其他上級單位行為而造成合同終止,雙方不追究違約責任,費用按照實際發生的營業額或者營業時間計算。 十一、寒暑假開放時間必 (略) 要求執行; 十二、承租方如需進行水電增容、 (略) 或上下水管道改造,承租人需向出租方申報,待出租方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十三、承租方對出租標的使用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規章的規定。不得用于金融集資及民間借貸等行業; 本公告僅為本次出租的簡要說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請承租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出租方提供的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