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2025年應急通信專業短波體系建設公開詢比項目(重新詢比)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 (略) 2025年應急通信專業短波體系建設公開詢比項目(重新詢比)(項目編號:09-02-04D-2025-D-A(略)C01),采購人為 (略) 北京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 (略)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 (略) 2025年應急通信專業短波體系建設公開詢比項目(重新詢比)。
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1.2.1采購內容與規模:采購內容為改造一輛應急短波車、購置1臺短波單兵設備及相關配套設備。本項目采購規模為636,637元(不含稅)。
1.2.2實施地點: (略) 。
1.2.3項目性質:設備采購及相關服務。
1.2.4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和行業以及采購人的相關要求。
1.2.5 ★交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全部軟硬件系統、設備到貨,完成全部安裝、調試,并具備初驗條件。
1.2.6 ★保修期:自終驗證書簽署之日起保修24個月。
1.2.7 合同有效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1.2.8成交人數量:本項目不劃分標包,成交人數量為1名。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執行供應商不 (略) 理結果,請重 (略) 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http://**)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
★1.3最高響應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總價限價,“不含稅響應總價”最高限價為636,637元,供應商響應報價評審委員會按詢比文件的要求對響應報價進行修正,修正后的價格超過最高響應總價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營業執照及企業證件:
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供應商須提供以下企業證件:
注1:如供應商為企業的,須提供由工商部門核發的有效的營業執照掃描件;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cn)的企業信用信息截圖。如供應商為事業單位的,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提供事業單位在線(http://http://**.cn/)的信息截圖。
注2: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銀行通過賬戶管理系統打印的《基本賬戶存款信息》的掃描件。
2.2響應產品資質要求:
(1)響應產品應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 (略) 的產品。
(2)響應產品所涉知識產權應保證不存在權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權益,并在響應時提供《知識產權不侵權承諾函》。
(3)響應產品須具備以下資質:短波單兵設備須具備有效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在響應時的響應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掃描件。
2.3業績要求:
供應商須提供2022年3月1日至詢比公告發出日前(不含詢比公告發布當日)簽署的同類項目(短波通信設備銷售)的業績合同,業績合同累計金額不少于人民幣(略)元;
注1:必須提供單項合同或框架協議的關鍵頁掃描件,關鍵頁須包括單項合同或框架協議的名稱、標的、金額(份額)、簽署時間、簽字蓋章頁等。
(1)業績時間以單項合同或框架協議訂單簽訂時間或合同中載明的簽訂或履約起點時間為準,業績金額以單項合同金額或框架協議訂單的累計金額計算,業績數量以單項合同或框架協議數量或訂單計算。
(2)供應商須同時提供框架協議和相應的訂單。如僅提供框架協議未提供相應的訂單,或僅提供訂單未提供相應的框架協議,相應的業績數量和業績金額均不予認可。供應商提供的訂單應為紙質訂單的復印件或掃描件或系統下達的采購訂單截圖。
以上內容資料不全,評審委員會無法確定業績關鍵信息的將不予認可。
注2:在必要時,供應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業績證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應訂單原件的義務,應按照評審委員會或采購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供,若供應商所提供的原件與掃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認可。
注3:代理商響應的,可提供代理商的同類項目業績,也可提供所投產品的制造廠商的同類項目業績。
2.4供應商之間關系: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5聯合體要求: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2.6制造商要求:制造商響應須按詢比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資格聲明函。
2.7代理商要求:本次詢比接受代理商響應,如為代理商參加響應的,本項目核心產品(125W車載式短波通信系統和20W背負式短波通信系統)須提供以下授權文件:125W車載式短波通信系統和20W背負式短波通信系統僅允許代理唯一制造商響應且兩系統必須為同一制造商,且該制造商不得再自行響應或再委托其它供應商響應,供應商須在響應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唯一代理授權文件(代理授權文件必須為中文版本,如為外文版本須提供翻譯版本)。
2.8代工制造關系:與供應商響應產品有代工制造關系的制造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9供應商不得存在情形: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3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3月1日起) (略) 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 (略) ”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3月1日起) (略) 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 (略) ”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 (略)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與本詢比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詢比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16)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 (略) 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供應商及其任一響應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 (略) 理結果的,該標包或詢比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 (略) 理措施;
(17)法律法規、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聯合體響應的,聯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聯合體響應的,聯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供應商須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諾函,格式自擬。
2.10法律法規要求: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滿足上述任意一條,將被直接否決響應資格。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詢比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2025年4月2日08時30分至2025年4月7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獲取方式:登錄“(http://**)”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響應文件的提交
5.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2025年4月14日9:30分(北京時間)。
5.2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http://**)”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樣品的遞交
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本項目不涉及。
7.供應商注冊
7.1中國電信 (略) 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http://**)”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略) /010-(略)
服務郵箱:*@*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技術支撐)
*@*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 (略) (http://**)、(http://**)
9. 聯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系方式
采 購 人: (略) 北京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朝陽門北大街21號
郵 編:(略)
聯 系 人:馬工
電 話:010-(略)
電子郵件:/
采購代理機構: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8號京印國際 (略) 701-1
郵 編:(略)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廣州花園支行
賬 號:(略)0492
聯 系 人:孟慶寶、楊永琪、趙宏月、魏寶強
電 話:(略)(孟)、(略)(楊)
電子郵件:*@*89.cn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http://**)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 (略) (蓋章)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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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