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及信息公開要求,現將對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對項目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決定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兼傳真):0874-*
項目名稱 | 云南 (略) 超市貨架及配件生產項目 | 建設地點 | (略) 馬龍區馬龍產業園區紅橋片區A組團6號廠房 | 建設單位 | 云南 (略) | |||
環評文件類型 | 報告表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云南 (略) | |||||
項目概況 | ||||||||
本項目 (略) 馬龍區馬龍產業園區紅橋片區A組團6號廠房,地理坐標為東經103°20′17.013″,北緯25°23′11.539″。本項目擬建設 (略) 貨架機器配件生產線,一條木制品貨架生產線,經外購鋼材、剪切、沖壓、焊接、脫脂及硅烷化處理、噴塑、固化生產貨架、橫梁、平口籠和疊籠等。產品主 (略) 使用,其中 (略) 貨架機器配件生產線年產鐵質貨架*套、疊籠2000層橫梁*根、掛鉤*個,一條木制品貨架生產線年產鋼木貨架1500套,牛奶堆400套。 項目投資*元,環保投資65.*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3.28%,于2024年3月27日取得馬龍區發展和改革局審批的投資項目備案證,項目備案編號(項目代碼)2403-*-04-05-*。 | ||||||||
項目主要環境影響 | ||||||||
施工期主要環境影響:本項目租用已建成的生產廠房進行生產,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以及現場踏勘,租用廠房目前處于閑置狀態,建設內容均設置于廠房內,包括廠房內生產線分區、設施設備安裝、辦公室、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間、危險廢物暫存間、原輔材料倉庫、生產廢水處理站、廢氣治理設施建設,建設單位計劃于2024年10月1日開工建設,于2024年12月31日建設完成。根據項目施工期工藝流程及產排污環節識別,確定項目施工期主要環境影響有廢氣、廢水、噪聲及固體廢物。項目施工工藝簡單,施工期較短,施工期產生的環境問題將隨著施工期的結束而消失,對環境影響小。 運營期主要環境影響 廢氣:運營期廢氣污染物主 (略) 貨架機器配件生產線產生的鋼材焊接煙塵、鋼材打磨粉塵、噴塑廢氣、硅烷化廢氣、固化廢氣、天然氣燃燒廢氣,木制品貨架生產線產生的鋼管焊接煙塵、鋼管打磨粉塵、開料粉塵、鉆孔粉塵、封邊廢氣以及職工食堂產生的油煙廢氣。 廢水:本本項目生產廢水主要為脫脂工藝和硅烷化工藝產生的清洗廢水 噪聲:項目噪聲主要為剪切機、焊接機、沖床、打磨機、生物質燃燒機、噴粉房、固化爐、推臺鋸、打眼機等機械設備噪聲,風機、污水處理站、原輔材料及產品運輸車輛噪聲。 固體廢物:本項目設置 (略) 貨架機器配件生產線及一條木制品貨架生產線,根據《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本項目固體廢物主 (略) 貨架機器配件生產線產生的S1切割鋼材邊角料、S2沖壓鋼材廢屑、S3鋼材焊接煙塵除塵灰、S4鋼材打磨粉塵除塵灰、S5污泥(含脫脂槽渣、硅烷化槽渣)、S6噴塑粉塵除塵灰、S7廢棄活性炭、S8脫脂劑及硅烷化劑廢棄包裝桶、S9鋼管邊角料、S10鋼管廢屑、S11開料粉塵除塵灰、S12密度板邊角料、S13鉆孔廢屑、S14白乳膠廢棄包裝桶、S15廢潤滑油、S16潤滑油廢油桶、S17生活垃圾。 | ||||||||
項目預防及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 1、施工期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不進行土建施工作業,不使用大型挖掘設備,施工設備主要為電鋸、電鉆等設備,施工期無機械廢氣產生,其建設內容均設置于租用廠房內,產生的施工揚塵在廠房內自然沉降后及時清掃。 2、施工期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施工期間,不進行土建施工作業,不產生施工廢水;施工期廢水主要為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糞池處理后,進入馬龍產業園區紅橋片 (略) ,最終進入紅橋片區A組團生活污水處理站集中處理。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期間,禁止在中午(12時至14時)、夜間(22時至次日6時)進行建筑施工作業;②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時間,避免在同一時間集中使用高噪設備,把施工機械噪聲影響減至最低;③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為噪聲的產生;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聲產生糾紛;④對于運輸車輛噪聲,應限制車速,減少夜間運輸量,在靠近居民區附近時應限速,對運輸車輛定期維修保養,減少或杜絕鳴笛,合理 (略) 線。 施工期產生的噪聲經建筑隔聲、距離衰減后對周邊環境敏感點影響較小。 4、施工期固廢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類收集,在廠區定點堆放,及時外售廢品收購站;生活垃圾入廠區垃圾桶,日產日清,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二、運營期環境保護措施 1、運營期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運營期鋼材焊接煙塵經移動式焊接煙塵處理器(TA001)處理后無組織排放;鋼材打磨粉塵經移動布袋除塵器(TA002)處理后,無組織排放;噴塑過程產生的顆粒物經旋風布袋除塵器(TA003)處理后經DA001排氣筒排放;固化過程產生的非*烷總烴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4)處理后經DA002排氣筒排放;燃燒天然氣廢氣隨固化廢氣經引風機抽至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排氣筒DA002排放;密度板開料產生的顆粒物經集氣罩收集后經布袋除塵器(TA005)處理后經DA003排氣筒排放;密度板鉆孔顆粒物經經集氣罩收集后經與集氣罩收集到的開料粉塵一并經布袋除塵器(TA005)處理后DA003排氣筒排放。封邊過程產生的非*烷總烴量較少,經自然擴散呈無組織排放。經對照分析,本項目噴塑廢氣采用旋風布袋除塵器處理工藝屬于可行技術;固化廢氣揮發性有機物采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屬于可行技術;烘干及固化燃燒天然氣屬于可行技術;多層實木板下料、鉆孔顆粒物處理工藝屬于可行技術。 噴塑廢氣顆粒物經DA001排氣筒排放濃度為62.5mg/m3,即排放速率、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顆粒物經15m高排氣筒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限值要求。固化廢氣非*烷總烴經DA002排氣筒排放濃度為21.8mg/m3,即排放速率、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非*烷總烴經15m高排氣筒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限值要求;烘干及固化燃燒天然氣廢氣隨固化廢氣經DA002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濃度1.14mg/m3,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標準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經排氣筒DA002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15m高排氣筒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限值要求。開料及鉆孔顆粒物經DA003排氣筒排放濃度為3.13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二級標準限值。 2、運營期廢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 本目實行雨污分流制,雨水設置有一套雨 (略) ,收集廠房內雨水,經收集后由廠房南面 (略) 外排;廢水主要為脫脂工藝和硅烷化工藝產生的清洗廢水、生活污水。根據對本項目使用的脫脂劑及硅烷化劑理化性質分析,其脫脂劑及硅烷化劑清洗廢水主要污染物為pH值、COD、SS、氨氮、總磷、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總鉛、總汞、總鉻、六價鉻、總鎘。產生的脫脂劑及硅烷化劑清洗廢水經自建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隔油+混凝沉淀)處理后,回用于脫脂及硅烷化工序,綜合利用,不外排。職工食堂污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后、其余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園 (略) ,最終排入紅橋片區A組團生活污水處理站集中處理,并已取得云南省馬龍產 (略) 委員會生活污水接納證明及企業承諾書。 3、運營期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機械設備均設置于廠房內,廠區機械設備噪聲主要通過設備選型、廠房阻隔、距離衰減等,運輸車輛進出廠區控制車速及禁止鳴笛等措施進行降噪。根據預測結果,廠界線噪聲貢獻值最大值為61.13dB(A),貢獻值最小值50.55dB(A)。本項目僅晝間生產,夜間不生產,運營期廠界噪聲晝間最大貢獻值能滿足達標排放要求,即廠界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晝間≤65dB(A)要求,項目運營對區域聲環境的影響可接受。 4、運營期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S1切割鋼材邊角料、S2沖壓鋼材廢屑、S3鋼材焊接煙塵除塵灰、S4鋼材打磨粉塵除塵灰分別收集后打包暫存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間出售給物資回收部門;S6噴塑粉塵除塵灰收集后打包暫存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間委托處置;S9鋼管邊角料、S10鋼管廢屑收集后統一打包暫存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間出售給物資回收部門;S11開料粉塵除塵灰、S12密度板邊角料收、S13鉆孔廢屑集后統一打包暫存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間委托處置;S14廢棄包裝桶收集后打包統一暫存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間出售給物資回收部門,回收綜合利用。 本項目擬在廠房內設置1間建筑面積為50m2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間(TS001),其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間嚴格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的要求建設,地面按一般防滲區設置,同時具備防風、防雨、防曬等環境保護要求。 (2)危險廢物暫存及處置措施 本項目生產廢水處理設施產生的S5污泥(含脫脂槽渣、硅烷化槽渣)定期清理,經專用容積盛裝,委托具有相應危險廢物資質處置單位清運、處置;S7廢活性炭更換后暫存于塑料桶內,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委托具有危廢資質單位清運、處置;S8廢脫脂劑及硅烷化劑包裝桶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委托具有相應危廢處置資質單位清運、集中處置;S15廢潤滑油盛裝于專用桶內,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交由具有危廢資質單位處置;S16潤滑油廢油桶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交由具有危廢資質單位處置。 本項目擬在廠房內設置1間建筑面積為10m2的危險廢物暫存間(TS002),其危險廢物暫存間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中的要求的要求建設,地面按重點防滲區設置,同時具備防風、防曬、防雨、防腐等環境保護要求。并目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的要求在危廢暫存間內應按要求分區。此外,本項目廢潤滑油為液態廢物,最大儲存量不超過0.5t/a,本次環評提出在廢潤滑油貯存區設一個容積不小于0.1m3的廢液泄漏收集設施,如接油盤、收集池等。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后放置于垃圾桶內,由云南馬龍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環衛人員集中清運妥善處置。 | ||||||||
公眾參與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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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承諾文件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的說明 | |||||||
通訊地址: (略) 馬 (略) 郵編:*
注:項目概況、環保措施落實情況、公眾參與情況、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承諾文件部分由建設單位填寫。公眾反饋意見聯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審批機關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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