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合肥)國際智能語音產業園3號樓食堂運營權轉讓公告
中國(合肥)國際智能語音產業園3號樓食堂運營權轉讓 | |||||||
項目編號 | 2024HCFCA(略) | ||||||
委托方 | 安徽省人工智能 (略)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交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
交易監督管理部門 | 安徽省人工智能 (略) 運營管理部 聯系方式:0551-(略) | ||||||
電子交易系統 | 名稱:安徽公共資 (略) 電子交易系統 電話:0512-(略) | ||||||
電子服務系統 | 名稱: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 電話:0551-(略) | ||||||
公告期限 | 公告期:2025年1月10日9:00始至2025年2月7日9:30止。 | ||||||
一、運營標的概況 | |||||||
運營標的 | 運營期限(年) | 運營底價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
中國(合肥)國際智能語音產業園3號樓食堂運營權 | 3 | 14.(略)萬元/年 | 1.4 | ||||
運營權基本情況說明: 1.中國(合肥)國際智能語音產業園位于合 (略) (略) (略) 交口西南角,食堂位于3號樓一層,面積約2431.43平方米。食堂為精裝房,提供水、電、天然氣及部分廚房設備,可以同時容納300人就餐。 2.本項目擬轉讓中國(合肥)國際智能語音產業園研發中心樓食堂運營權。成交人工作內容應包括食堂運營管理、食堂設施設備的管理及維護保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防火防盜管理等。 3.本次轉讓標的有土地使用權證,有房地產權證,委托方承諾無權屬糾紛。 | |||||||
運營資產用途要求 | 1.轉讓標的用途為食堂經營。 2.成交人使用上述房屋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由此造成成交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運營權轉讓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成交人承擔。 | ||||||
運營費用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1.運營費用每6個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成交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付清首期運營費用(第1-6月運營費用),以后每期費用應在下一個使用期開始前15天向委托方支付。 2.履約保證金為成交后首年三個月運營費用之和,成交人應在《成交確認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合同簽訂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 ||||||
二、對意向方資格的要求 | |||||||
(一)符合下列條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1. (略) 及其所轄縣(市)、區( (略) )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2.具有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或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 (二)本項目不接受自然人、個體工商戶及聯合體參與。 | |||||||
三、交易條件 | |||||||
1.意向方應在現場踏勘運營資產,就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關 (略) 政規定;凡參與的意向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確認了運營資產位置、范圍、面積和現狀等并認可運營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2.運營期具體要求詳見本公告上傳附件3《中國(合肥)國際智能語音產業園3號樓食堂運營權轉讓項目運營要求》。 3.成交人應在《成交確認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委托運營合同,逾期不與委托方簽訂合同的,委托方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并報交易監督管理部 (略) 理。 4.其他未盡事項詳見本公告附件《委托運營合同》。 | |||||||
四、成交人的確定方式 | |||||||
本項目采取資格審查后一次性報價(以報價單為準)的方式進行,遵循有效最高價成交的交易原則,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 資格審查資料評審 (略) 產權交易中心受委托方委托組建該項目評審小組。由評審小組對意向方的資格審查資料及交易保證金進行審查。評審小組成員對意向方某項資格審查資料如有不同意見,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該項資格審查資料是否通過。如意向方提交的材料中有一項未通過或交易保證金未按要求提交的,則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 第二階段 開啟一次性報價單 資格審查評審結束后,解密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方一次性報價單,評審小組對報價有效性進行審查,并按報價從高到低的順序對意向方進行排序,有效報價最高者確定為成交人。 1.如產生1家合格意向方的,則按意向方的報價(不得低于運營底價)確定成交人。 2.如產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方的,以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成交人。如最高報價相同,由評審小組以抽簽的方式確定。抽簽辦法:采用一次性抽簽方式,即被抽中的確定為成交人。 3.項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簽訂合同的,不予替補,重新公開交易。 備注: 1.競價文件中報價單內容與系統中報價信息內容不一致的,以報價單為準。 2.評審過程中,競價文件中存在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顯文字錯誤的內容等情況,如需要意向方澄清、說明或補正的,評審小組將可能進行問詢,意向方應登錄電子交易系統并保持在線狀態,以便及時接收評審小組可能發出的問詢函,并在規定時間內回復,若意向方未及時回復,視為放棄澄清。意向方澄清、說明或補正的內容不得超出交易文件的范圍且不得改變競價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并構成競價文件的組成部分。評審小組不接受意向方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3.因意向方授權代表聯系不上、沒有及時登錄系統等情形而無法接受評審小組問詢的,有關風險意向方自行承擔。 | |||||||
五、意向方參與方式 | |||||||
參與前須知 | 1.意向方須登錄電子服務系統,需使用與電子服務系統兼容的電子證書(簡稱CA),新辦CA詳情參見 (略) 網站(網址:http://**)“辦事指南”-主體庫登記-《市場主體庫登記服務指南》。 | ||||||
交易保證金交納 | 1.意向方應當在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轉賬形式足額交納交易保證金到達本項目本次公告指定賬號,且應當從意向方賬號轉出。交易保證金賬戶信息如下:
2.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 (略) 產權交易中心將從交易保證金查詢系統中查詢交易保證金信息,并提交評審小組評審。 3.交易保證金交納人名稱與意向方名稱應當一致。 (略) 代交交易保證金,視同名稱不一致。交易保證金交納人名稱與意向方名稱不一致的,交易保證金無效。未按要求提交交易保證金的,評審不通過。 注意事項: 1.交易保證金交納賬號采用動態虛擬賬號,項目未成交的,交易保證金交納賬號將會發生變化,請意向方參與后續項目競價時,注意勿將交易保證金錯交至其他項目虛擬賬號或前次公告賬號。 2.如本項目前次成交失敗,按公告約定退還意向方的交易保證金。意向方重新參與競價的,須向本項目重新公告對應公布的交易保證金賬號重新交納交易保證金。 3.凡轉賬到其他項目虛擬賬戶或本項目前次公告賬戶的,交易保證金無效。 | ||||||
須遞交的競價文件資料(資格審查資料及報價資料) | 競價文件意向方應根據要求制訂競價文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資格審查資料(掃描件) 1.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 2.授權委托書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承諾函; 4.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或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 注:資格審查資料中不得含報價內容,否則評審不通過。 (二)報價資料 報價單。 備注:意向方應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準備競價文件;并按競價文件格式要求加蓋意向方公章或電子簽章。詳見《競價文件格式》(本公告上傳附件1) | ||||||
競價文件的制作 | 1.加密競價文件(未提供的,競價無效): (1)加密競價文件使用 (略) 提供的電子標書制作工具軟件制作生成。在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電子交易系統上傳遞交。 (2)意向方請注意:①意向方需采用最新版競價文件制作工具軟件,具體請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投標工具下載;②在 (略) 絡通暢狀態下啟用最新版競價文件制作工具軟件;③各意向方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加密競價文件制作錯誤,因此導致競價無效,責任自負。 2.本項目不接收未加密的競價文件。 3.競價文件組成 (1)加密資格審查資料 有關格式資料見競價文件格式 (2)加密報價資料 有關格式資料見競價文件格式 | ||||||
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及須知 | 1.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北京時間2025年2月7日9:30 2.競價文件接收時間:加密電子競價文件的接收時間自本公告發布時間起至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止(請意向方合理安排加密電子競價文件的提交時間)。 3.意向方須知 (1)意向方須對競價文件進行電子簽章并使用數字證書加密,并于公告規定的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電子交易系統完成上傳并遞交。 (2)意向方應當在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完成加密競價文件的傳輸遞交,并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競價文件。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未完成競價文件傳輸的,視為撤回競價文件。未按規定加密或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送達的競價文件,電子交易系統將拒收。 (3)意向方未從電子交易系統遞交加密競價文件的,被視為競價無效。所遞交的非加密競價文件電子交易 (略) 產權交易中心拒收。 | ||||||
競價文件解密 | 1.意向方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一般為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30分鐘)對其加密競價文件進行解密,現場解密和遠程解密均可,解密失敗的風險由意向方自行承擔。 2.意向方須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在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登錄電子交易系統并保持在線,直到項目評審結束。 3.意向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對本單位的競價文件進行解密,加密和解密須用同一數字證書。意向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解密的視為其放棄競價。 4. (略) 產權交易中心在監督員監督下按規定解密競價文件,導入并讀取成功解密的競價文件。 | ||||||
評審時間及地點 | 評審時間:同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 (以本項目評審地點懸掛的電子屏幕顯示時間為準) 評審地點: (略) (略) 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資 (略) 。 備注:意向方可以在線解密競價文件,無須到達現場。 | ||||||
特別說明 | 1.本 (略) 上提交競價文件方式, (略) 上操作詳見《安徽公共資 (略) 電子交易操作規程》(本公告上傳附件2),意向方必須嚴格遵守,該規程是本公告的重要組成部分。 2.公告中要求加蓋公章或電子簽章的,均可以提供加蓋公章的掃描件, (略) 上競價文件編制時加蓋電子簽章;公告要求提供的證明資 (略) 上競價文件制作時制作成電子件上傳。競價文件中提交的資料模糊不清的,評審小組將按不利于意向方的理解進行評審,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方自行承擔。 3.競價文件的澄清,評審小組將通過電子交易系統發送給意向方,從 (略) 上問詢至問詢結束原則上為15分鐘,意向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回復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由意向方自行承擔。 4.因系統出現軟件設計或功能缺陷、運行異常等情況,可能影響本次評審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委托方( (略) 產權交易中心)有權中止或終止本項目評審活動,意向方、委托方、 (略) 產權交易中心各方免責。 | ||||||
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
結果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1.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 (略) 產權交易 (略) 站上發布結果公告。 2.結果公告發布后, (略) 產權交易中心將通過電子交易系統向成交人發出成交確認書,成交確認書發出即視為送達;成交人請登錄電子交易系統領取成交確認書。 | ||||||
交易 (略) 置 | 1.合同簽訂生效后,成交人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首期費用,其他意向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結果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息)。 2.交易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方交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 (略) 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成交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成交人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委托運營合同》的。 | ||||||
異議方式 | 若對結果公告有異議,可自結果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 (略) 產權交易中心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 (略) (略) 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資 (略) 4樓,聯系電話:0551-(略)。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 (略) 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 (略) 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投訴。 |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交易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以成交總價(運營期內的運營費用總金額)為收費基數:標的成交總價在(略)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2%;超過(略)元至(略)元的部分,為0.8%;超過(略)元至(略)元的部分,為0.51%;超過(略)元至(略)元的部分,為0.29%;超過(略)元至(略)萬元的部分,為0.16%;超過(略)萬元的部分,為0.06%。交易服務費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 ||||||
七、其他說明 | |||||||
1.意向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 (略) 產權交易中心項目 (略) 查閱委 (略) 產權交易中心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 (略) 產權交易中心對交易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對本項目公告內容要求澄清或有異議的意向方,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 (略) 產權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遞交的不予受理。 3. (略) 產權交易中心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站上及時發布(網址:http://**、http://**),該公告內容為項目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方具有約束力。意向方 (略) 查詢。 (略) 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意向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 (略) 產權交易中心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 (略) 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 |||||||
八、聯系方式 | |||||||
現場踏勘 | 聯系人:洪工;聯系電話:0551-(略)。 | ||||||
主體庫登記 | 聯系電話:010-(略)轉6-1 | ||||||
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萬工,聯系電話:0551-(略)、(略)( (略) (略) 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資 (略) 4樓)。 | ||||||
本項目意向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 (略) 產權交易中心。 |
(略) 產權交易中心
附件:
運營權轉讓合同
委托方(以下簡稱“(略)方”):安徽省人工智能 (略)
成交人(以下簡稱“(略)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略)、(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略)方將中國(合肥)國際智能語音產業園3號樓食堂運營權轉讓給(略)方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基本條款
第一條 運營權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中國(合肥)國際智能語音產業園3號樓食堂運營權轉讓。
(二)項目地點: (略) (略) (略) 3333號中國(合肥)國際智能語音產業園3號樓。
(三)食堂房屋建筑面積:約2431.43平方米。
(四)房產使用用途:食堂經營。
第二條服務期限及組成本合同文件
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運營期限三年整;(略)方于 年 月 日前將食堂(包括房屋及相關設施設備,下同)交付(略)方使用。
共同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項目成交確認書、(略)方提交的響應文件、本項目經營權轉讓公告。
第三條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一)運營費用:
支付方式:轉賬,按每半年度付(每六個月);
賬戶名稱:安徽省人工智能 (略)
賬號:(略)56
開戶行:中國 (略) 合肥安居苑支行。
合同期內(略)方每年需支付(略)方運營費用人民幣 元。中標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付清首期運營費用(第1-6月運營費用),下一期運營費用須提前15天轉至(略)方賬戶,否則將視為自動解除本合同。在本合同期間,如因(略)方不配合(略)方管理工作,(略)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食堂。
(二)履約保證金:根據轉讓公告規定,簽訂合同前,(略)方需繳納 元履約保證金。合同終止時,在(略)方全額繳納水電費用等其他應由(略)方自行承擔的費用后,且在(略)方按合同約定返還該食堂并通過驗收,無違約情形后,(略)方無息退還(略)方履約保證金;如(略)方存在應交費用(略)方未按時交納或有違約情況給(略)方造成損失等情形的,(略)方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略)方應交未交費用和損失后,剩余部分退還(略)方,如履約保證金不足抵償上述費用的,不足部分由(略)方補齊。
第四條物業、能耗(水電、燃氣)費管理
(一)本合同簽署時,(略)方須繳納物業管理費,由物業公司自行收繳。(略)方按照 (略) 有關規定和程序公開招標 (略) 物業管理單位,(略)方與物業管理單位另行簽訂物業管理協議。(略)方承諾遵守本項目統一的物業管理的所有規章、條例和制度。如發生違章, (略) 可作出 (略) 理決定。這些決定對(略)方有約束力,(略)方必須執行,糾正違章的費用由(略)方自理。
(二)能耗(水電、燃氣)費:根據水表、電表、燃氣表的抄表數據,按 (略) 、 (略) (略) 標準統一收?。ň唧w以供水、 (略) (略) 官方文件為準)。
第五條維修約定
合同履行期間,如食堂房屋需要維修,(略)方需書面向(略)方的運營管理部提交報修申請, (略) 共同進行檢查,如屬于房屋施工質量問題的,由(略)方安排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如因(略)方裝修和(略)方使用不當等原因而導致房屋損壞的,由(略)方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其中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的,由(略)方安排維修,(略)方承擔維修費用。
第六條運營期滿收回食堂
運營期滿收回食堂:(略)方應在合同到期日前七個工作日內辦理完食堂交還手續,并交還該食堂。交還食堂時,(略)方可清空歸(略)方所有的家具、電器設備以及拆除未形成附合的裝修裝飾物等財產,但不得拆除或破壞已附合的固定裝修物,如有需求,(略)方有權要求(略)方拆除已附合的固定裝修物,需保證食堂不低于(略)方入駐時的交付標準,同時(略)方需結清物業、水電、空調等費用,交還房屋鑰匙,辦理交還手續;交還手續辦理完畢之后,(略)方出具(略)方離場通知單,物業公司核實(略)方離場通知單后放行。
第七條運營期內關于裝修、裝潢的約定
(一)食堂房屋為精裝交付,原則上,不允許(略)方重新裝修,特殊情況需進行裝修的,需按照本條執行。運營期內,(略)方可對食堂房屋的辦公功能進行簡單分隔,分隔費用由(略)方自行承擔,(略)方退還食堂房屋時,可清空歸(略)方所有的家具、電器設備以及拆除未形成附合的裝修裝飾物等財產,但不得拆除或破壞固定裝修物,需將固定裝修物完好無損的無償移交給(略)方,(略)方不支付(略)方任何補償費用;如(略)方破壞(略)方裝修,(略)方將從(略)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恢復費用。
(二)(略)方裝修、分隔方案需經(略)方書面同意,在裝修過程中 (略) 的管理,裝修、分隔不得破壞或擅自改動食堂房屋的結構。(略)方未經(略)方同意擅自修改裝修方案對該房屋造成損壞的,視同(略)方違約,(略)方將不予返還(略)方履約保證金,并下發書面通知責令(略)方立即停止破壞行為,(略)方需對 (略) 進行修復并經(略)方驗收合格,因此給(略)方造成損失的,(略)方還應給予(略)方賠償。情節嚴重的(略)方有權單方收回食堂,終止本合同。
(三)為滿足消防、環保、安全、衛生等規范要求,(略)方的裝修設計方案還須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證, (略) 備案。如因(略)方裝修方案未通過審查而引起的一切損失,由(略)方自行承擔。
(四)(略)方裝修完成后,需報請消防、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進行驗收,并需取得驗收合格證并報物業備案后,方可進行營業。如(略)方未取得相關驗收合格證而擅自營業, (略) 下發書面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并且采取停水停電等措施直至(略)方整改合格。如(略)方拒絕整改,或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視同(略)方嚴重違約,(略)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予退還(略)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因(略)方裝修未通過驗收而引起的一切損失,由(略)方自行承擔。
(五)如(略)方的裝修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造成影響的,(略)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略)方應予以修改,如拒不整改,(略)方有權自行整改,相關責任由(略)方承擔。
(六)(略)方在運營期內,不得破壞消防設施,不得占用消防通道,需嚴格遵守各項消防法規及有關防火規定,房屋及其周邊消防疏散門、疏散樓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雜物占用、堵塞或緊閉,必須保持暢通。如經發現,需立即按要求整改到位,如因(略)方違反消防有關規定,一切責任由(略)方承擔,由此給(略)方造成損失的,由(略)方負責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關于車位
地上停車位限時免費使用,地下停車場車位實行有償使用, (略) (略) ( (略) )運營管理,車位計費標準為120元/月,遵循先辦理后使用的原則,遵從《停車場管理規定》。車位分配標準按實際運營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配租地下車位。(略)方入駐后, (略) 提供車輛白名單信息,地下以實際運營面積分配,地面數量不限,先到先得,滿位限行。園區內禁止車輛亂停亂放, (略) 或消防通道。
第九條其他
(一)(略)方需按(略)方測算的標準繳納水電使用費,水電費由(略)方定期出具的水電分攤表或中國聲 (略) 發布的賬單,按時統一收取。
(二)(略)方按季度對食堂進行消費者滿意度調查,若滿意度低于80%,則(略)方必須對其進行整改;如連續兩次滿意度低于80%,(略)方有權視情節嚴重要求(略)方支付(略)元至(略)元的違約金,并有權單方解除協議,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由(略)方自行承擔。
第二部分(略)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第十條 (略)方應保證食堂房屋無產權糾紛。如出現(略)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轉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以及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而(略)方單方面解除合約的,(略)方應承擔過錯責任,除按余期日數退還(略)方已交運營費用外,(略)方還應向(略)方支付等同于履約保證金的違約金,并賠償由第三方審計單位所確定的(略)方已投入的裝修費用在剩余運營期間的損失。
第十一條 (略)方應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日期向(略)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條件的食堂。(略)方逾期交付食堂,(略)方需按日支付違約金,(略)方每逾期交付一日,每日應向(略)方支付日運營費用標準的違約金(日運營費用=(略)方支付的當期運營費用/當期自然日,下同),逾期超過1個月,(略)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略)方還應退回(略)方已交全部運營費用,如因此給(略)方造成損失的,當(略)方支付的延期交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支付(略)方的實際損失時,(略)方還應對超出部分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 (略)方應認真履行維修義務。(略)方應于接到(略)方書面報修單后24小時內組織人員查看現場,根據所需維修內容確定維修方案及進場維修和維修完成時間,并按時完成維修工作。(略)方應積極配合(略)方查看現場和維修工作,不得以影響營業、索要賠償等為由拒絕查看和維修。(略)方未按時查看現場或未按約定日期進場維修的,逾期超過3天的(不含3天),(略)方可自行組織維修,(略)方應支付(略)方維修費用,該費用在(略)方下期應付運營費用中抵扣,但(略)方應提供有效證據和稅務票據。(略)方積極配合,但(略)方未按時完成維修工作的,每逾期一日,則(略)方每日應向(略)方支付等同于當期日運營費用的違約金,該違約金在(略)方下期應付運營費用中抵扣;逾期時間超過90日的,(略)方可解除本合同。如因(略)方不配合,導致維修無法進行或完成的,則不視為(略)方維修逾期,所導致的(略)(略)方的一切損失均由(略)方承擔。特殊緊急情況下,為確保(略)方正常經營,(略)方在征得(略)方口頭同意情況下,可自行組織緊急維修,(略)方應支付(略)方維修費用(或(略)方在下期應付運營費用中抵扣),但(略)方應提供有效證據和稅務票據。但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略)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部分(略)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略)方應按時支付各種食堂使用費(包括但不限于物業費、水電費、空調費、通訊費、車位費等)。
第十四條 本合同運營費用不包含第十三約定的各類使用費。物業管理費用(略)方 (略) 。(略)方應按時支付水電費,(略)方應在接到(略)方 (略) 下發的水電費通知10日內支付。(略)方承擔的水、電費用包括自用部分和公攤部分(公攤部分 (略) 域,電梯、樓梯、路燈、地下室 (略) 域用水用電,以及正常的線損、水損, (略) 最終核定的數據為準)。
第十五條 (略)方如逾期支付房屋物業費、水電費等使用費,除應如數補交外,還應按相關物業、供水、供電合同中約定的標準支付滯納金。(略)方逾期3個月未繳清以上費用,(略)方有權停止供水、供電直至(略)方繳清全部費用。
(略)方逾期支付運營費用,每逾期一日,(略)方需按日支付違約金,(略)方每逾期支付一日,每日應向(略)方支付日運營費用標準的違約金(日運營費用=(略)方支付的當期運營費用/當期自然日,下同);(略)方逾期1個月不支付運營費用,(略)方有權停止供水、供電直至(略)方繳清全部費用,(略)方有權終止合同、清空房屋并將食堂運營權轉讓給第三方,同時,(略)方有權對食堂房屋內遺留物品自 (略) 置,處置所得用于抵扣(略)方所欠費用,如有結余退還(略)方,不足部分(略)方保留追索的權利。
第十六條在運營期間,(略)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略)方,并按照(年運營費用/365天)*(實際使用天數)據實結算運營費用(此情形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物業費、水電燃氣等費用由(略)方另行結清。
第十七條 (略)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食堂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或轉讓食堂運營權于第三方。如經發現,(略) (略) 下發限期整改通知單。如(略)方拒絕整改或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略)方將采取停水停電等管理措施,直至(略)方整改完成;如(略)方逾期30日仍未完成整改的,(略)方將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食堂,并不予返還(略)方履約保證金。
第十八條 (略)方應合理使用食堂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等,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的,(略)方將書面通知(略)方立即停止破壞并限期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略)方拒不維修,(略)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略)方承擔。如果(略)方拒不維修,也不配合(略)方維修,(略)方將采取停水停電等管理措施,直至開始維修;如(略)方拒不維修或拒絕(略)方維修逾期30日(不含)的,(略)方將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食堂,并不予返還(略)方履約保證金。
第十九條 (略) (略) 維護食堂 (略) 的公共設施、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和車輛秩序,如因(略)方原因,造成公共設施損壞,(略)方須承擔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的責任。在運營期內, (略) 管理要求,不得私自占 (略) 域、公共設施,不得隨意在項目內(即中國(合肥)國際智能語音產業園)任 (略) 域張貼廣告、懸掛標志或文字。(略)方在獲得(略)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目的或形式使用項目(即中國聲谷/安徽人工智能產 (略) )的名號及標志或該名號及標志的各種圖像。
第二十條 (略)方如對(略)方或其他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略)方承擔全部責任。(略)方的經營行為不得影響相鄰經營者的正常經營和相鄰權,否則(略)方將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食堂,并不予返還(略)方履約保證金。如造成影響和損失,(略)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二十一條 (略)方應在約定的經營范圍內進行服務工作,不得以違反商業道德與欺詐、瞞騙的行為從事商業活動,不得違背(略)方意愿做任何有損(略)方聲譽或經濟利益的行為,否則(略)方將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食堂,并不予返還(略)方履約保證金。如造成(略)方損失或法律糾紛,(略)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二十二條 (略)方保證不在食堂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略)方將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食堂,并不予返還(略)方履約保證金。如對食堂房屋及附屬設施造成損失,(略)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三條 運營期內(略)方進行店招的制作安裝和發布必須經(略)方書面同意,自行承擔所有費用,并于合同終止后對增添物予以撤除;未經(略)方同意,(略)方擅自安裝的,(略)方有權責令(略)方拆除, (略) 拆除。(略)方應確保符合相關廣告、安全及消防規范,依法定程序進行,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在運營期內,(略)方應確保食堂符合消防相關規定,不符合的需無條件進行整改,并按照消防部門要求,配備齊全、及時更新消防設施設備,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略)方應做好運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范圍內的防火、防盜等工作,(略)方、物業公司及上級部門對運營房屋內安全消防設施進行工作檢查時,(略)方應予以配合,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等問題應及時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如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略)方將采取停水停電等管理措施,直至整改合格;如(略)方逾期30日(不含)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略)方將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食堂,并不予返還(略)方履約保證金。(略)方整改或拒絕整改期間,如發生消防罰款、消防事故、失竊等致(略)(略)雙方及任何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一切責任由(略)方承擔。
第二十五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略)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略)方要求后未能在 30 日 內予以改正的,(略)方將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食堂,并不予返還(略)方履約保證金。如造成影 響和損失,(略)方承擔一切責任。因(略)方嚴重違約,導致(略)方單方解除協議的,(略)方收回食堂時,(略)方可清空食堂房屋內(略)方所購置的家具、電器設備等財產,但不得拆除或破壞固定裝修物,(略)方不予支付(略)方任何裝修補償費用。(略)方需結清運營費、水電等費用,交還房屋鑰匙,辦理食堂交還手續;交還手續辦理完畢之后,(略)方出具(略)方離場通知單,物業公司核實(略)方離場通知單后放行。
第二十六條 (略)方同意(略)方將食堂房屋用于抵押,同意配合(略)方辦理各類抵押手續,并出具辦理抵押所需相關證明材料。
第四部分合同終止和收回食堂
第二十七條 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十八條 (略)、(略)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食堂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轄區管理部門統一另作其他用途的;
(三)食堂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四)食 (略) 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或改造范圍的;
(五)雙方因自然災害等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的;
(六)食堂房屋因抵押權人行使抵 (略) 置的。
第二十九條 因(略)方違約(略)方提前收回食堂,或合同終止的,(略)方均應無條件交還食堂。(略)方逾期不交,(略)方將采取停水停電等管理措施,由此產生的風險和損失由(略)方自行承擔。同時(略)方需每天按本合同日運營費標準的5倍支付房屋使用費;逾期超過30日(不含)不交的,(略)方將有權邀請公證部門自行予以清空食堂房屋,或通過法律手段收回食堂。
第五部分免責條件
第三十條 因本合同第二十八條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略)、(略)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 因本合同第二十八條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的,運營費用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政府對食堂房屋的補償款及對食堂房屋裝修和搬遷的補償款項歸(略)方持有。
第六部分 安全辦公協議
第三十二條 (略)方應具備從事餐飲服務的資格。依法具備與餐飲服務有關的執照及食品衛生許可證等資質證件,并保證該資質證照合法有效。
第三十三條 餐廳的工作人員由(略)方負責安排。(略)方聘用的生產/服務人員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健康標準,廚師需提供廚師等級證書,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生產經營服務所需用工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發生用工糾紛,由(略)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三十四條 (略)方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實施要求》,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略)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向(略)方發出立即終止本合同的通知,并使得本合同在該等通知發出之日終止:
(1) 當(略)方在運營中,就餐者出現食物中毒事件(以政府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結論為準);
(2) 當(略)方在運營中,就餐者中在用餐后48小時內出現數人腹瀉,并達到20人(含20人) (略) 進行輸液治療( (略) 診斷治療及食品留樣檢測依據)時,政府部門出具的結論不能證明與(略)方有關或無關的;
(3) 由于(略)方問題,致使政府衛生部門給予警告、要求暫停營業、整頓以及更 (略) 罰時;
(4) 由于(略)方原因,使(略)方在3個月內連續 (略) 對餐廳飯菜質量、服務質量問題書面投訴三次以上的。
第三十五條 食堂的衛生防疫、就餐環境 (略) (略) 、防疫站制定的標準,其費用(略)方自理,(略)方有權監督并定期檢查。
第三十六條 (略)方要對本單位人員、臨時工人進行安全培訓并建立相關的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度和投保必要的保險,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第三十七條 完成(略)方交辦的臨時性任務,不得無故拖延。在服務期內發生各類檢查(如上級部門對食品衛生檢查等),(略)方須無條件配合(略)方做好迎接工作,(略)方不再向(略)方另外支付費用。
第三十八條 (略)方要對本單位人員、臨時工人進行安全培訓并建立相關的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度和投保必要的保險,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第三十九條 (略)方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學危險品,禁止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嚴禁使用電氣取暖設備,不得使用電爐子等。如擅自存放和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略)方負全責,即負責賠償給(略)方等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四十條 (略)方對室內固定 (略) ,嚴禁私自更改或違章搭接,對必須更改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得到(略)方及物業單位的同意后,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實施。若私自接線,造成一切后果由(略)方負責,同時(略)方有權拆除,有權拉閘停止供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略)方負全責,即負責賠償給(略)方等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四十一條 (略)方應嚴格要求室內辦公人員禁止高空拋物,避免發生意外事件,若發現高空拋物現象,(略)方及物業有 (略) 罰,造成一切后果由(略)方負責,同時賠償給(略)方等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四十二條 (略)方在運營期間,嚴禁職工或臨時用工人員在運營場所居住。發生的一切后果由(略)方負全責,及負責賠償給(略)方等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四十三條有關安全生產管理事項,雙方另行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第七部分其他約定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與項目公告互為補充,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略)、(略)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中簽約面積若與 (略) 備案面積有差異,按實際面積。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且(略)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所列雙方信息、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為準確的,若有變更,變更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造成的延誤,責任均由變更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約定期內如發生產權變更、收費標準更新(不包括運營費用)等暫未約定條款可以采取補充協議補簽,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略)、(略)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略)、(略)均有權向(略)方所 (略) 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 本合同經(略)、(略)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簽字(加注合同簽訂日期)、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略)份,(略)方執(略)份、(略)方執(略)份, (略) 產權交易中心留存(略)份。
(略)方(蓋章): (略)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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