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略) (略) 黃河南大街房產轉讓項目(第三次) | |||||||||||||||
項目編號 | N0118FC# | 產權子類型 | 房產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年2月21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6日17時 |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發布終結 | |||||||||||||||
標的 概況 | 標的清單 | |||||||||||||||
序號 | 標的坐落 | 權證編號 | 證載建筑面積(m2) | 結構 | 用途 | 總層數/所在層 | 掛牌價格 | 交易保證金 | ||||||||
1 | (略) 黃河南大街7-1號(3-1/2-2) | 遼(2022) (略) 不動產權第#號 | 189 | 混合 | 住宅 | 7/(1-2) | 72.27 | 20 | ||||||||
標的現狀 | 閑置,以實物現狀為準。 | |||||||||||||||
評估情況 | 評估價(元) | -- | ||||||||||||||
評估基準日 | 2024年3月31日 | |||||||||||||||
評估機構 | 甘肅天健 (略) | |||||||||||||||
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天水長 (略) | ||||||||||||||
轉讓方承諾 | 我方作為轉讓方,向甘肅省產權 (略) (略) (以下統稱“ (略) ”)提出申請,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轉讓,由 (略) 公開發布轉讓信息并組織交易。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1.本次公開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標的擁有 (略) 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公開轉讓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公開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 (略) 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天水長 (略) 六屆十四次董事會紀要》〔2023〕04號 | |||||||||||||||
行為批準備案機構 | 蘭州 (略) | |||||||||||||||
交易 條件 | 資金交納 | 錢包支付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 (略) 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按掛牌價與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法律法規允許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均可報名參與。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標的交割 | 受讓方付清全部交易價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由轉讓方協助受讓方辦理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期內自行踏勘轉讓標的并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充分了解轉讓標的相關情況并到有關部門咨詢后攜帶《現場踏勘確認書》到我所辦理報名登記手續并提交相關資料。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在公告截止日17時前,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取得參與交易資格。 2.轉讓標的以實物現狀為準,意向受讓方報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認可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對轉讓標的無任何異議,自愿接受轉讓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交易風險。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轉讓標的存在的瑕疵或面積勘丈誤差、現場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還轉讓標的或拒付交易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3.受讓方應在標的成交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合同生效后的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否則視為違約,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4.轉讓標的交易價款不包含辦理轉讓標的移交和不動產轉移登記過程中按規定應繳納的相關稅、費。轉讓標的在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時所涉及的稅、費,按照稅法及相關規定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5.轉讓標的成交后的不動產面積以不動產權證書證載為準;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面積與公告、產權交易合同所載面積或實際測量面積出現差異的,均不改變成交結果和交易價格。 6.意向受讓方應充分了解房產 (略) 的限購、過戶等相關政策。成交后,轉讓標的因受讓方原因無法辦理過戶的,不改變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由此產生的風險及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7.轉讓標的移交前產生的水、電、暖、氣、物業等及其他費用由轉讓方承擔,轉讓標的在辦理水、電、暖、氣等相關事項的入戶或登記手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8.因政策、規劃變更及其他因素引起的全部風險和后果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且不改變成交結果和交易價格。 9.其他詳見《受讓須知》《受讓申請與承諾書》等產權交易文件。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規則 | 意向受讓方在競價前 (略) (http://**)的《 (略) 競價交易規則》、《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在提交《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前了解標的情況、投資資格、交易保證金交納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投資、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情節嚴重者并將受到政府相關機構的聯合懲戒,請審慎參與受讓。 | ||||||||||||||
現場展示 | 意向受讓方自行踏勘 | |||||||||||||||
交易報名 | 報名時間 | 公告期內(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8:00:00 | ||||||||||||||
報名手續 | 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的規定時間內向 (略) 提交報名資料,并按時交納交易保證金。報名資料具體如下: 1.主體資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資質文件;非法人組織需提供可證明其主體資格的相關資料。 2.委托代理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3.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意向受讓方須對其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
交易保證金 | 1.公告期內,按系統提示交納。 2.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 (略) 將在交易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原渠道無息退還交易保證金。 3.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 (略) 的交易服務費用后,余額轉為部分交易價款。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應履行如下承諾: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轉讓方和 (略) 可扣除該意向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交易雙方應付 (略) 的交易服務費用后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交易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因受讓方原因未在標的成交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報價書》《成交價格確認單》及《產權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略) 絡競價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有效報價的。 ②意向受 (略) 絡競價等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因受讓方原因未在標的成交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成交價格確認單》及《產權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及 (略) 損失的。 (4)意向受讓方拒絕參與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讓方故意泄露轉讓方及其關聯企業的商業秘密并造成相關損失的。 (6)受讓方未履行所簽署的承諾文件之義務的。 特別提示:因受讓方違約導致標的再次掛牌的,若二次掛牌受讓價款低于本次受讓價款時,該受讓方還應補足差額部分。 | |||||||||||||||
交易競價安排 | 交易方式 | 掛牌轉讓 | 增價幅度(元) | - | ||||||||||||
競價時間 | -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 | |||||||||||||
服務費 | 詳見《受讓須知》《受讓申請與承諾書》等報名文件 | |||||||||||||||
附件下載 | ||||||||||||||||
聯系 方式 | 咨詢聯系人 | 魏經理 # | ||||||||||||||
踏勘聯系人 | 陳先生# |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09:00-12:00,14:30-17:00(節假日除外) | |||||||||||||||
咨詢地址 | (略) (略) (略) 87號中廣大廈9樓 | |||||||||||||||
其 他 | (略) 網站 http://**.cn 甘肅省公共 (略) 站http://** 微信公眾號:GSCQ456 |
項目名稱 | (略) (略) 黃河南大街房產轉讓項目(第三次) | |||||||||||||||
項目編號 | N0118FC# | 產權子類型 | 房產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年2月21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6日17時 |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發布終結 | |||||||||||||||
標的 概況 | 標的清單 | |||||||||||||||
序號 | 標的坐落 | 權證編號 | 證載建筑面積(m2) | 結構 | 用途 | 總層數/所在層 | 掛牌價格 | 交易保證金 | ||||||||
1 | (略) 黃河南大街7-1號(3-1/2-2) | 遼(2022) (略) 不動產權第#號 | 189 | 混合 | 住宅 | 7/(1-2) | 72.27 | 20 | ||||||||
標的現狀 | 閑置,以實物現狀為準。 | |||||||||||||||
評估情況 | 評估價(元) | -- | ||||||||||||||
評估基準日 | 2024年3月31日 | |||||||||||||||
評估機構 | 甘肅天健 (略) | |||||||||||||||
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天水長 (略) | ||||||||||||||
轉讓方承諾 | 我方作為轉讓方,向甘肅省產權 (略) (略) (以下統稱“ (略) ”)提出申請,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轉讓,由 (略) 公開發布轉讓信息并組織交易。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1.本次公開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標的擁有 (略) 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公開轉讓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公開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 (略) 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天水長 (略) 六屆十四次董事會紀要》〔2023〕04號 | |||||||||||||||
行為批準備案機構 | 蘭州 (略) | |||||||||||||||
交易 條件 | 資金交納 | 錢包支付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 (略) 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按掛牌價與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法律法規允許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均可報名參與。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標的交割 | 受讓方付清全部交易價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由轉讓方協助受讓方辦理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期內自行踏勘轉讓標的并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充分了解轉讓標的相關情況并到有關部門咨詢后攜帶《現場踏勘確認書》到我所辦理報名登記手續并提交相關資料。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在公告截止日17時前,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取得參與交易資格。 2.轉讓標的以實物現狀為準,意向受讓方報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認可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對轉讓標的無任何異議,自愿接受轉讓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交易風險。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轉讓標的存在的瑕疵或面積勘丈誤差、現場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還轉讓標的或拒付交易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3.受讓方應在標的成交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合同生效后的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否則視為違約,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4.轉讓標的交易價款不包含辦理轉讓標的移交和不動產轉移登記過程中按規定應繳納的相關稅、費。轉讓標的在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時所涉及的稅、費,按照稅法及相關規定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5.轉讓標的成交后的不動產面積以不動產權證書證載為準;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面積與公告、產權交易合同所載面積或實際測量面積出現差異的,均不改變成交結果和交易價格。 6.意向受讓方應充分了解房產 (略) 的限購、過戶等相關政策。成交后,轉讓標的因受讓方原因無法辦理過戶的,不改變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由此產生的風險及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7.轉讓標的移交前產生的水、電、暖、氣、物業等及其他費用由轉讓方承擔,轉讓標的在辦理水、電、暖、氣等相關事項的入戶或登記手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8.因政策、規劃變更及其他因素引起的全部風險和后果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且不改變成交結果和交易價格。 9.其他詳見《受讓須知》《受讓申請與承諾書》等產權交易文件。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規則 | 意向受讓方在競價前 (略) (http://**)的《 (略) 競價交易規則》、《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在提交《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前了解標的情況、投資資格、交易保證金交納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投資、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情節嚴重者并將受到政府相關機構的聯合懲戒,請審慎參與受讓。 | ||||||||||||||
現場展示 | 意向受讓方自行踏勘 | |||||||||||||||
交易報名 | 報名時間 | 公告期內(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8:00:00 | ||||||||||||||
報名手續 | 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的規定時間內向 (略) 提交報名資料,并按時交納交易保證金。報名資料具體如下: 1.主體資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資質文件;非法人組織需提供可證明其主體資格的相關資料。 2.委托代理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3.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意向受讓方須對其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
交易保證金 | 1.公告期內,按系統提示交納。 2.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 (略) 將在交易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原渠道無息退還交易保證金。 3.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 (略) 的交易服務費用后,余額轉為部分交易價款。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應履行如下承諾: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轉讓方和 (略) 可扣除該意向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交易雙方應付 (略) 的交易服務費用后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交易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因受讓方原因未在標的成交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報價書》《成交價格確認單》及《產權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略) 絡競價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有效報價的。 ②意向受 (略) 絡競價等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因受讓方原因未在標的成交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成交價格確認單》及《產權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及 (略) 損失的。 (4)意向受讓方拒絕參與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讓方故意泄露轉讓方及其關聯企業的商業秘密并造成相關損失的。 (6)受讓方未履行所簽署的承諾文件之義務的。 特別提示:因受讓方違約導致標的再次掛牌的,若二次掛牌受讓價款低于本次受讓價款時,該受讓方還應補足差額部分。 | |||||||||||||||
交易競價安排 | 交易方式 | 掛牌轉讓 | 增價幅度(元) | - | ||||||||||||
競價時間 | -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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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