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略) 段綜合治理工程(生態治理部分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于2024年11月1日—11月14日進行了受理公示,進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間均未收到任何異議。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資料審查,結合專家評審意見,我局擬對此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告書)作出審批意見。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個工作日。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評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略) 段綜合治理工程(生態治理部分一期) | 項 (略) 汾河姚村河入河口至南澗河入河口(樁號 216+616-220+516) | (略) (略) | 山 西 曉 色 偉 達 環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主要建設內容為①水利部分:改建續建蓄水建筑物4座,河道蓄水長度為3.9km,形成穩定水面49.(略)㎡;②生態修復部分:生態修復設計包括東、西兩岸的上層濱河綠地提升、護坡工程提升、下層步道建設工程。兩岸上層濱河綠帶共計改造(略).5㎡、沿河步、道鋪裝工程(略).5㎡、各類臺階坡道1640㎡、各類護坡景墻2462㎡、石欄桿8927米等內容。包括兩岸的景觀小品工程、小型驛站二座,給水工程、電氣工程及照明工程。項目總投資9993.(略)元,其中環保投資(略)元。 | (一)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加強環境管理,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1、(略)生生態方面,優化工程設計,減少臨時工程對生 (略) 的影響、做好施工組織、減少對耕地的占用,減少臨時占地對植被的破壞;劃定施工活動范圍、優化工程施工時序、表土剝離及回覆、對施工場地進行土地整治、植被恢復、加強管理等;2、水生生態方面,加大對施工人員的宣傳與教育、合理安排施工組織、及時植樹種草以補償相應的生物量損失、嚴禁施工人員進行非法捕撈作業或下河捕魚、垂釣等活動、生境修復與增殖放流等。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工時,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整治“六個百分百”要求。1、施工揚塵方面:施工場地四周實行圍擋封閉、粉狀物料采取封閉儲存、設置圍擋等措施、施工現場定期灑水、 (略) 地 (略) 理等;2、施工運輸揚塵及汽車尾氣方面:選用密閉式或有遮蓋措施的運輸車輛、合理 (略) 線,限制車速、 (略) 等,各類運輸車輛應滿足國六排放標準。3、綠化措施方面:加 (略) (略) 兩側綠化,凈化環境空氣。4、敏感點保護措施方面:臨近敏感 (略) 作業應縮短施工時間,減少開挖面積,及時采取有效的圍擋、遮蓋措施; (略) 應配備灑水車,在干燥季節每日對施工運輸車輛經過的環境敏感地段灑水4~6次,及 (略) 。 (三)嚴格落實水環境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廢水:綜合施工場設置“沉淀池”,生產廢水經沉淀池+ (略) 理后,沉淀后滿足《城市污水 (略) 雜用水水質》(GB/T (略)-2020)排放標準的上清液回用于洗車,下層沉積物晾干后隨建筑垃圾運至山西鑫科 (略) 處置場;綜合施工場內設置防滲旱廁,定期清掏用作農肥,嚴禁外排;盥洗廢水經沉淀 (略) 理后,用于場地潑灑抑塵,嚴禁外排。2、地下水環境保護:采用“劃線施工”的方法將各種施工行為嚴格限制在施工范圍內;施工過程中要嚴控油類等水污染物,減少污染物的泄漏;泉域重 (略) 、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不得設置施工營地和涉污材料堆場等。 (四)嚴格落實聲環境污染控制措施。優先選擇低噪聲設備,使用車輛必須符合《汽車定置噪聲限值》((略))和《機動車輛允許噪聲標準》((略))排放標準,同時加強設備養護、基礎減震、隔聲、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限速等,確保施工場界噪聲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略))的要求。 (五)嚴格落實固廢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 (略) 理處置有關規定,落實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廢料和建筑垃圾部分可直接回收利用,剩余不可回收部分同棄方由山西鑫科 (略) 運輸至其 (略) (略) 置;沉淀池底泥晾干后隨棄方及建筑垃圾由山西鑫科 (略) 運輸至其 (略) (略) 置;設置封閉式垃圾箱,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 (略) 理;施工營地內存放和使用機械 (略) 域,進 (略) 理,并加強監管。 (六)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認真履行《報告書》制定的環境管理和監測計劃,建立健全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建立運行臺賬。強化環境風險防范工作,制定運營期規范有效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提高環境風險防范意識與應急能力,定期開展環境風險應急演練,確保環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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