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概況
項目名稱: | 平定縣冠山鎮南磛石村原碾溝石場3.8畝場地使用權出租 | |||
項目編號: | GSNCCQ2025A005 | 轉出用途 | 場地出租 | |
標的名稱: | 平定縣冠山鎮南磛石村原碾溝石場3.8畝場地 | |||
標的位置: | 平定縣冠山鎮南磛石村 | 標的規模 | 3.8畝 | |
轉出期限: | 5年 | 公告價格: | #元/年 | |
地上附著: | 臨時彩鋼房 | 支付方式: | 轉賬 | |
是否存在其他權利項: | 否 | |||
是否屬于再轉出: | 是 | |||
備注: |
2.轉出方情況
轉出方: (略) 平定縣冠山鎮南磛石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地址: (略) 平定縣冠山鎮南磛石村
聯系人:王建軍
電話:#
3.受讓方條件
3.1身份要求:
可以為個人、合作社、企業,有經營能力,誠實守信,有一定經濟實力。
3.2報名時間:凡有意參加受讓者,請與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5時00分至18時00分,在冠山鎮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所進行報名,截止時間后報名無效。
3.3報名須攜帶的資料:
個人需提供:
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原件核對后退還);
2)經營項目計劃。
3)保證金協議及收據復印件
4)個人征信報告
5)個人資信證明書
農民專業合作社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原件核對后退還);
2)已年檢的營業執照、開戶行資信證明、開戶行許可證、開發項目的可行性報告書;
3)合作社成員同意受讓決議;
4)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明;
5)聯合受讓的,需提交聯合受讓協議書、代表推舉書;
6)保證金協議及收據復印件
公司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原件核對后退還);
2)已年檢的營業執照、開戶行資信證明、開戶行許可證、開發項目的可行性報告書;
3)公司章程以及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受讓決議。
4)保證金協議及收據復印件
4.競標時間及地點:
1)競標時間:另行通知
2)競標地點:平定縣冠山鎮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所
5.公告媒介及聯系方式
本交易公告在平定縣 (略) 站(http://**)、平定縣農村 (略) (http://**)、平定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LED顯示屏和平定縣冠山鎮南磛石村村務公開欄上同時發布。
報名地點:平定縣冠山鎮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所
聯系電話: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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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