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銀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關于2025年度與律所合作開展信用卡不良司法清收項目供應商征集公告
發布時間:2025-03-25 20:59:30
(略) 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
類型:征集公告
興業銀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關于2025年度與律所合作開展信用卡不良司法清收項目供應商征集公告
根據我行信用卡不良資產客戶業務發展工作需要,我行將與律所合作開展信用卡不良司法清收項目,現公開對2025年度興業銀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與律所合作開展信用卡不良司法清收項目進行供應商公開征集,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購需求及資格要求
1.1 采購需求:
為有效降低我行信用卡不良資產率,保障信用卡資產質量,我分行擬與專業清收供應商合作,高效完成信用卡不良資產清收工作?,F采用綜合打分法形式選取符合條件的供應商進行信用卡不良資產清收合作,合作單位工作內容包括:信用卡不良清收訴前協商、訴前保全、賦強公證、支付令、法律文書起草、立案訴訟、開庭調解撤訴等一系列法律服務。
1.2 供應商資質要求:
1.2.1 本項目供應商應需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
1.2.2 本項目供應商需提供近三年的財務報表并加蓋投標人公章且最近三年財務報表顯示為盈利;如成立不足三年的,應提供逐年財務報表。
1.2.3 要求成立時間一年以上,有至少一家銀行與其開展個貸或信用卡業務,當地有比較好的司法渠道,需提供自2020年7月1日至今(近五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在銀行的信用卡/銀行貸款/小額貸款類清收服務案例或司法文書佐證。
1.2.4 本項目供應商應具備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售后服務體系,能夠及時響應客戶需求,提供優質的服務。
二、報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為存續、在營、開業、在冊、登記成立等正常企業狀態。
2.2 在興業銀行開立對公賬戶(如暫未開立的,需承諾在中標后開立對公賬戶),若中標本項目,則通過興業銀行對公賬戶結算該項目相關費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務需求并能夠根據需求提供相應的服務。
2.4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情況。
2.5 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
2.6 未被“信用中國”網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中國執行 (略)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中國 (略) ”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名單”、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略) 站“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不在興業銀行供應商禁用/退出期內。
2.7 經營范圍經國家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同時獲得從事行業有效執業證明、行政許可、專業資質等證照。
2.8 兩年內目標服務領域未出現嚴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時間
本次供應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4月1日17:00止。
四、報名方式
采購部門聯系人:王女士,聯系電話:*;業務部門聯系人:馬女士,聯系電話:025-*;聯系時間: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其他時間請勿打擾)。*@*oxmail.com郵箱。
報名注意事項:
1.提交的供應商資料內容包括如下四項:
材料1:《興業銀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與律所合作開展信用卡不良司法清收項目》供應商征集反饋材料-律所名稱(全稱)
材料2:《興業銀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與律所合作開展信用卡不良司法清收項目》信息收集表-律所名稱(全稱)
材料3:供應商準入信息導入模板-律所名稱(全稱)
材料4:承諾函-律所名稱(全稱)
以上四項材料填報模板詳見附件,提交材料1- (略) (單位)公章。 (略) (單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2.提交資料所發送的郵件名稱如下:《興業銀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與律所合作開展信用卡不良司法清收項目》供應商征集反饋材料-公司名稱(全稱)。請僅發送一封郵件,拆分發送多封郵件視為無效應答。
3.提交供應商資料大小不超過10M。(提交的郵件附件總大小超過10M自動攔截視為無效應答,附件請勿通過第三方郵箱轉存附件)
五、注意事項
1.能夠完全滿足我行采購需求、有合作意向、符合資格要求、報名要求的供應商均可報名。
2. (略) 場調研不代表采購邀請或意向, (略) 場情況發起。若需后續對接,我行將會主動聯系報名者;未予聯系的報名者,我行將對材料予以保密。
3. (略) 場調研不收取供應商的任何費用。
4.供應商須對報名信息和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材料,將取消報名資格并列入我行供應商黑名單。
5.對于上述事項存在疑問的,請及時與我行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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