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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 * )- * 號
根據(jù) (略) 市人民政府批復,按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 (略) 令第 * 號), (略) (略) 現(xiàn)以拍賣方式公開出讓KY * X * 號、KY * P1號、KY * P4號、KY * P * 號共 * 個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略) 如下:
* 、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地塊 編號 | 地塊 位置 | 面積 (m2) | 出讓 年限 | 用途 | 建筑 容積 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建筑 高度(m) | 建筑 面積 (m2) | 拍賣起拍價 (元/m2) | 競價 階梯 (元/m2) | 保證金 (萬元) |
KY * X * 號 | (略) 市 (略) 大道東側(cè) | * . * | * 年 | 商服用地 | >0.5且 ≤2.0 | / | / | < * | > * . * 且 ≤ * . * (計容建筑面積) | * | * 元的整倍數(shù) | 7 |
KY * P1號 | (略) 市智源 (略) 側(cè) | * 1. * | * 年 | 商服用地 | >0.5且 ≤2.0 | ≤ * % | / | ≤ * | > * 5. * 且 ≤ * 2. * (計容建筑面積) | * | * 元的整倍數(shù) | * |
KY * P4號 | (略) 市靈泉東 (略) 側(cè) | * . * | * 年 | 住宅用地 | >1.0且 ≤2.2 | ≤ * % | ≥ * % | ≤ * | > * . * 且 ≤ * . * (計容建筑面積) | * | * 元的整倍數(shù) | 6 |
KY * P * 號 | (略) 市市西南路西側(cè) | * . * | * 年 | 工業(yè)用地 | ≥0.5且 ≤3.0 | 建筑 系數(shù) ≥ * % | ≤ * % | ≤ * | ≥ * . * 且 ≤ * 9. * (計容建筑面積) | * | * 元的整倍數(shù)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但法律法規(guī)對申請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請人只可以單獨競買,不可以聯(lián)合競買。
* 、申請競買報名及繳納保證金到賬時間
申請報名時間為 * 日8時 * 分至 * 日 * 時 * 分;繳納保證金到賬時間為(申請競買人經(jīng)審查資格符合競買條件后) * 日8時 * 分至 * 日 * 時 * 分。
* 、拍賣交易時間
* 日 * 時 * 分。
* 、拍賣交易地點
(略) 市公 (略) ;
地址: (略) 南路 * 號為民樓4樓。
* 、競買人須提交資料
( * )法人申請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書;2.法人單位有效證明文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4.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5.保證金繳納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保證金應從申請人基本賬戶轉(zhuǎn)賬繳納,不接受現(xiàn)金繳納)。
( * )自然人申請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書;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3.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4.保證金繳納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 * )其他組織申請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書;2.表明該組織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證明;3.表明該組織負責人身份的有效證明文件;4.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5.保證金繳納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 * )境外申請人申請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書;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3.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4.保證金繳納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上述文件中,申請書必須用中文書寫,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語言,但必須附中文譯本,所有文件的解釋以中文譯本為準。
* 、確定拍賣出讓地塊的成交原則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競得人的報價須等于或者高于拍賣出讓設定的底價)。
* 、 (略) 的事項
1.法人、其他組織繳納保證金、定金時,應從各自的基本賬戶轉(zhuǎn)賬繳納,不接受現(xiàn)金繳納;自然人繳納保證金、定金時,應從自己的個人賬戶轉(zhuǎn)賬交納,不接受現(xiàn)金繳納。
2.競買人競得拍賣出讓的宗地后,在與拍賣出讓組織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后 * 日內(nèi),須繳納土地出讓交易成交總價款 * %的定金(原競買土地時繳納的保證金自動轉(zhuǎn)為定金,但 (略) 分價款)。逾期繳納的,每逾期 * 日,須按遲繳金額的1‰繳納違約金。
3.土地競得人須在 * 日,持《成交確認書》到 (略) (略) 自然資源開發(fā)利用科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其中KY * P * 號地塊工業(yè)用地土地競得人持《成交確認書》和工業(yè)項目立項、規(guī)劃、環(huán)評等批準(核準、備案)文件到 (略) (略) 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由 (略) (略) 核查其土地出讓《成交確認書》和項目的有關批準(核準、備案)文件是否齊備后,與競得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若競得人尚未取得工業(yè)項目批準(核準、備案)文件, (略) (略) 可延期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應持土地出讓《成交確認書》,在6個月的期限內(nèi)到發(fā)改、城市規(guī)劃建設、環(huán)境 (略) 門辦理工業(yè)項目的立項、規(guī)劃、環(huán)評等有關手續(xù),并持取得的相關批準(核準、備案)文件,到 (略) (略) 自然資源開發(fā)利用科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不按期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視為土地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 (略) 繳的定金不予退還并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土地競得人須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于 * 日 (略) 成交價款;逾期繳納的,每逾期 * 日,須按遲繳金額的1‰繳納違約金。
5. (略) 、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文件規(guī)定辦理。
* 、拍賣出讓地塊資料領取及參加競買報名地點
(略) 市公 (略) 國土礦產(chǎn)資源交易科;
地址: (略) 南路 * 號為民樓4樓;
聯(lián)系人:陳皞;
電話: *** 。
十、競買保證金繳款戶 (略)
戶 名: (略) 市政 (略) ;
(略) : (略) (略) (略) ;
賬 號: * *** * * 。
十 * 、本次拍賣出讓地塊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
本次拍賣出讓地塊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拍賣出讓須知等拍賣文件,競買申請人可在申請報名時間內(nèi)到 (略) 市公 (略) 國土礦產(chǎn)資源交易科領取拍賣出讓的有關文件資料。
十 * 、辦理申請報名的有關規(guī)定
申請人無法在報名截止時辦理完報名手續(xù)的,拍賣出讓組織工作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報名手續(xù)。
十 * 、 (略)
此公告同時在 (略) 網(wǎng)、 (略) 動態(tài)監(jiān)測與監(jiān)管系統(tǒng)、 (略) 省公共資 (略) 、紅河州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及 (略) 市人 (略) 站發(fā)布。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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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