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龍江林業保護中心:
你單位《關于呈報<洮河流域防 (略) 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請示》(白林護字〔2024〕69號)收悉。我廳委托第三方組織開展了技術評審,根據水土保持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和技術評審意見,經研究,同意該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F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甘肅省白龍江林業保護中心洮河流域森林防 (略) 建設項目分布在甘肅省白龍江林業保護中心管理的6個管護中心下轄的林場, (略) 文縣,甘南州舟曲縣、迭部縣、卓尼縣, (略) 會 (略) 高臺縣6縣,屬新建/改建建設類項目。建設林 (略) 136條共計555.5公里,均位于國有林區林場內,建設 (略) 線、 (略) 面、橋涵、路線交叉及交通工程。項目建設占地總面積285.53公頃,挖填土石方總量218.*立方米,總投資*.*元,項目計劃建設期為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建設工期7個月,方案設計水平年確定為2025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總體意見
(一)基本同意主體工程水土保持評價。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標準執行西南紫色土區一級標準、西北黃土高原區一級標準、北方風沙區一級標準。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285.53公頃。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綜合目標值為:水土流失治理度96.25%,土壤流失控制比0.84,渣土防護率91.82%,表土保護率88.47%,林草植被恢復率96.70%,林草覆蓋率22.81%。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區和分區防治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總投資為3566.*元,其中水土保持補償費399.*元(文縣43.*元、舟曲縣65.*元、迭部縣213.*元、卓尼縣32.*元、會寧縣31.*元、高臺縣14.*元)。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后續設計,加強施工組織和管理工作,切實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
(二)嚴格落實水土保持方案各項水土保持措施。各類施工活動要嚴格限定在用地范圍內,嚴禁隨意占壓、擾動和破壞地表植被。加強施工組織,嚴禁順坡溜渣。根據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實施進度,做好臨時防護措施,嚴格控制施工期間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實做好水土保持監測工作,加強水土流失動態監控并按規定向省水 (略) 、文縣,甘南州、舟曲縣、迭部縣、卓尼縣, (略) 、會寧縣, (略) 、高臺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監測實施方案、季度報告及總結報告。
(四)落實并做好水土保持監理工作,確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設質量和進度。
(五)依法依規足額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
(六)按規定接受項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四、本項目的地點、規模如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發生重大變更,應當補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報省水利廳審批。需要新設棄渣場的,或者因棄渣量增加導致棄渣場等級提高的,生產建設單位應當開展棄渣減量化、資源化論證,并在棄渣前編制水土保持方案補充報告,報省水利廳審批。
五、本項目在投產使用前應通過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驗收結果向社會公開;生產建設單位應當向省水利廳報備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材料,并接受驗收核查。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投產使用。
六、本許可文件自批準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許可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生產建設單位應在許可文件有效期屆滿的30個工作日之前向省水利廳申請重新審核。項目在許可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重新審核的,或雖提出重新審核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許可文件自動失效。
七、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明確屬地監管責任,并對發現的問題跟蹤督促落實整改,對存在水土保持違法行為的,依法嚴格查處。
甘肅省水利廳
2024年7月8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