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和《 (略) 生態環境局關于進一步加快環評審批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攀環函〔2020〕67號),經審議,我局擬對以下項目的環評文件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30日(共5個工作日)。
電話:0812-*
地址: (略) 仁和區三線大道69號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務中心)C404辦公室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提出的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環評文件脫密文本 | 受理時間 |
1 | (略) 仁和區烏拉河山洪溝防洪治理工程 | (略) 仁和區務本鄉 | (略) | (略) | (略) (略) 擬投資*元, (略) 仁和區烏拉河山洪溝治理工程項目。本項目治理河段起點位于葩地村村委會下游2.5km 無名橋墩處,終點位于烏拉河與其支溝匯口上游260m 處距離上游埡口村村委2.8km,河道綜合治理長度為3.0km,包括新建堤防8段共1724m,其中左岸4段共727m,右岸4 段共 997m,河道疏浚3.0km,排水渠 56m。 本項目主要對烏拉河進行堤防建設和河道疏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7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的規定,本項目屬于“鼓勵類”中“二、水利類”中的第3條“江河湖海堤防建設及河道治理工程、江河湖庫清淤疏浚工程”,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現行產業政策,同時,建設單位已于2024年2月2日 (略) 仁和區水利局出具的關于《 (略) 仁和區烏拉河山洪溝治理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攀仁水(2024)21號),同意該實施方案。因此,本項目符合國家現行產業政策。 | *生生態:加強施工管理,劃定最小作業區域,加強施工過程植物、動物保護,采取分段施工,加強粉塵治理,定時灑水抑塵,減少起塵量,同時及時對施工場地、道路進行土地復墾和跡地恢復,枯水期施工,減少土石方臨時堆放裸露時間并及時回填,落實水土保持措施等 水生生態:(1)施工期在枯水期10~次年3月,100m每段分段施工,以盡量減少圍堰的開挖對地表水體的擾動。 (2)本項目施工時根據地形條件,河道疏浚充分采用圍堰和主河槽過流,堤防施工根據河道寬窄采用圍堰的方式導流,本項目根據不同施工特點采取不同的導流方式,可以最大限度控制浮游生物受影響的區域范圍,圍堰初期基坑排水在圍堰內低洼處設置沉淀池,將圍堰基坑污水進行集中收集和沉淀,沉淀后的基坑污水在滿足用水條件下回用于施工中的灑水降塵和作為施工場地車輛車輪沖洗補充水等,不能回用的基坑水經多級沉淀后自然溢流至工程區段下游。 (3)采取分段施工的方式進行施工,施工完畢及時在枯水期拆除圍堰,盡量減少對地表的擾動。 (4)建設單位施工人員在施工期內不得隨意捕殺周邊水域魚類,不得隨意排放污水至周邊水體中,盡可能減少對魚類的影響。 土石方開挖回填區設置灑水降塵、設置2.5mPVC圍擋,施工場地設置圍擋,出場清洗車輛,臨時堆場設置噴霧降塵,噴灑除臭劑、四周設置圍擋并采用防雨布遮擋,限制車輛行駛速度、道路設置灑水車灑水降塵,車輛加蓋密閉運輸 施工生活污水:本項目不單獨設置集中施工營地,項目施工人員分散居住在工程周圍居民家中,施工期產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居民房屋已建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耕地施肥 地表水水質減緩措施:本項目施工時根據地形條件,結合河道疏浚充分采用主河槽過流;堤防施工采用圍堰導流,針對不同的施工特點采取不同的導流方式,最大程度控制地表水擾動范圍,且圍堰的開挖和拆除均在枯水期10~次年3月,以盡量減少對地表水體的擾動 圍堰初期基坑排水:報告要求建設單位在圍堰內低洼處設置沉淀池,將圍堰基坑污水進行集中收集和沉淀,沉淀后的基坑污水在滿足用水條件下回用于施工中的灑水降塵和作為施工場地車輛車輪沖洗補充水等,不能回用的基坑水經多級沉淀后自然溢流至工程區段下游。 臨時堆場滲濾水:臨時堆場四周設置黏土擋墻、排水溝,且在排水溝低處設置1個多級沉淀池(容積10m3),滲濾水經排水溝匯集至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過程。 設備沖洗水:機械設備產生的沖洗廢水擬在施工場地出入口設置10m3沉淀池進行處理,沖洗水通過沉淀之后的廢水回用于施工車輛車輪沖洗過程中,循環使用,不外排。 選用低噪聲設備、加強管理,敏感點附近加強溝通,取得諒解,加強車輛保養;合理布局施工場地;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優化施工 (略) 線等 廢土石方:本項目表土暫存于施工場地內的表土臨時堆場,用于施工完畢施工場地綠化覆土。本項目堤防建成后,堤背局部位置形成了低洼地帶,本項目治理河段全長3km,全河段兩岸存在一定數量的沖坑以及堤防建成后堤背形成的低洼地帶,本項目余方分攤到各段后方量較小,因此本工程開挖料中不能及時利用的土石方全部堆放至臨時堆場內,做好必要的排水、攔擋及遮蓋等防護措施后,待施工完畢后直接用于堤后低洼地回填。 建筑垃圾:廢鋼配件、包裝箱、包裝袋等能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散落的砂漿和混凝土,碎磚和碎混凝土塊送建渣堆放場堆放。 沉淀池沉渣:本項目沉淀池沉渣產生量約0.4t,含水率約95%,在臨時堆場通過自然晾干后用于堤后回填。 生活垃圾及疏浚垃圾:生活垃圾及疏浚垃圾經過袋裝收集后,統一收集至垃圾收集點,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嚴禁就地填埋。 制定風險應急預案,加強管理 建立完善的環境監理、環境管理等。加強施工環境管理和員工環保培訓,制定應急預案,確保環保措施落實。 制定環境監測計劃,落實施工期環境監測計劃,對地表水、噪聲和大氣進行現狀監測 | 2024年4月24日 | |
2 | (略) 仁和區小河山洪溝防洪治理工程 | (略) 仁和區中壩鄉 | (略) | (略) | (略) (略) 擬投資*元, (略) 仁和區小河山洪溝治理工程項目。本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為上起中壩鄉孟古橋,下至中壩鄉攀大高速大橋下游 600m 處,起點斷面 CS1,樁號K中0+000.00,終點斷面 CS41,樁號K中3+000.00,工程綜合治理河道長度3.00km。其中新建堤防總長1490.75m,采用衡量重式堤防,其中左岸堤防770.85m,右岸堤防719.9m,堤距為11.0m。還建攔沙壩3座。清淤疏浚河段長3.0km,清淤疏浚開挖量為2516m3 本項目主要對小河進行堤防建設和河道疏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7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的規定,本項目屬于“鼓勵類”中“二、水利類”中的第3條“江河湖海堤防建設及河道治理工程、江河湖庫清淤疏浚工程”,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現行產業政策。 同時,建設單位已于2024年2月4日 (略) 仁和區水利局關于《 (略) 仁和區小河山洪溝治理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攀仁水(2024)22號),同意該實施方案。 因此,本項目符合國家現行產業政策。 | *生生態:加強施工管理,劃定最小作業區域,加強施工過程植物、動物保護,采取分段施工,加強粉塵治理,定時灑水抑塵,減少起塵量,同時及時對施工場地、道路進行土地復墾和跡地恢復,枯水期施工,減少土石方臨時堆放時間并及時回填,落實水土保持措施等 水生生態:(1)施工期在枯水期10~次年3月,100m每段分段施工,以盡量減少圍堰的開挖對地表水體的擾動。 (2)本項目施工時根據地形條件,河道疏浚充分采用圍堰和主河槽過流,堤防施工根據河道寬窄采用圍堰的方式導流,本項目根據不同施工特點采取不同的導流方式,可以最大限度控制浮游生物受影響的區域范圍,圍堰初期基坑排水在圍堰內低洼處設置沉淀池,將圍堰基坑污水進行集中收集和沉淀,沉淀后的基坑污水在滿足用水條件下回用于施工中的灑水降塵和作為施工場地車輛車輪沖洗補充水等,不能回用的基坑水經多級沉淀后自然溢流至工程區段下游。 (3)采取分段施工的方式進行施工,施工完畢及時在枯水期拆除圍堰,盡量減少對地表的擾動。 (4)建設單位施工人員在施工期內不得隨意捕殺周邊水域魚類,不得隨意排放污水至周邊水體中,盡可能減少對魚類的影響。 土石方開挖回填區設置灑水降塵、設置2.5mPVC圍擋,施工場地設置圍擋,出場清洗車輛,臨時堆場設置噴霧降塵,噴灑除臭劑、四周設置圍擋并采用防雨布遮擋,限制車輛行駛速度、道路設置灑水車灑水降塵,車輛加蓋密閉運輸 施工生活污水:本項目不單獨設置集中施工營地,項目施工人員分散居住在工程周圍居民家中,施工期產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居民房屋已建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耕地施肥 地表水水質減緩措施:本項目施工時根據地形條件,結合河道疏浚充分采用主河槽過流;堤防施工采用圍堰導流,針對不同的施工特點采取不同的導流方式,最大程度控制地表水擾動范圍,且圍堰的開挖和拆除均在枯水期10~次年3月,以盡量減少對地表水體的擾動 圍堰初期基坑排水:報告要求建設單位在圍堰內低洼處設置沉淀池,將圍堰基坑污水進行集中收集和沉淀,沉淀后的基坑污水在滿足用水條件下回用于施工中的灑水降塵和作為施工場地車輛車輪沖洗補充水等,不能回用的基坑水經多級沉淀后自然溢流至工程區段下游。 臨時堆場滲濾水:臨時堆場四周設置黏土擋墻、排水溝,且在排水溝低處設置1個多級沉淀池(容積10m3),滲濾水經排水溝匯集至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過程。 設備沖洗水:機械設備產生的沖洗廢水擬在施工場地出入口設置10m3沉淀池進行處理,沖洗水通過沉淀之后的廢水回用于施工車輛車輪沖洗過程中,循環使用,不外排。 選用低噪聲設備、加強管理,敏感點附近加強溝通,取得諒解,加強車輛保養;合理布局施工場地;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優化施工 (略) 線等 廢土石方:本項目表土暫存于施工場地內的表土臨時堆場,用于施工完畢施工場地綠化覆土。本項目堤防建成后,堤背局部位置形成了低洼地帶,本項目治理河段全長3km,全河段兩岸存在一定數量的沖坑以及堤防建成后堤背形成的低洼地帶,本項目余方分攤到各段后方量較小,因此本工程開挖料中不能及時利用的土石方全部堆放至臨時堆場內,做好必要的排水、攔擋及遮蓋等防護措施后,待施工完畢后直接用于堤后低洼地回填。 建筑垃圾:廢鋼配件、包裝箱、包裝袋等能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散落的砂漿和混凝土,碎磚和碎混凝土塊送建渣堆放場堆放。 沉淀池沉渣:本項目沉淀池沉渣產生量約0.4t,含水率約95%,在臨時堆場通過自然晾干后用于堤后回填。 生活垃圾及疏浚垃圾:生活垃圾及疏浚垃圾經過袋裝收集后,統一收集至垃圾收集點,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嚴禁就地填埋。 制定風險應急預案,加強管理 建立完善的環境監理、環境管理等。加強施工環境管理和員工環保培訓,制定應急預案,確保環保措施落實。 制定環境監測計劃,落實施工期環境監測計劃,對地表水、噪聲和大氣進行現狀監測 | 2024年4月24日 | |
3 | (略) 東區弄弄溝山洪溝防洪治理工程 | (略) 東區弄密村 | 攀枝花東區農業技術推廣站 | (略) | (略) (略) 擬投資1076.*元, (略) 東區弄弄溝山洪溝防洪治理項目。項目綜合整治河道長度3.05km,上起弄密村1社牛油果基地,下至弄密村3社停車場,設計新建堤防長度1467.28m,其中新建衡重式堤防 1041.46m;新建仰斜式堤防 425.82m。 新建堤防樁號:河堤1左岸堤防號K0+000~K0+428.41,右岸堤防樁號K0+000~K0+742.13。堤防總長 1164.31m,其中左岸堤防 425.82m,右岸堤防738.49m。河堤2左岸堤防樁號K1+172.28~K1+342.28,右岸堤防樁號K1+200~K1+343.62,總長 302.97m,其中左岸堤防159.35m,右岸堤防 143.62m。 本次清淤疏浚河段為弄密村2社堤防起點往上游1.61km、新建堤防河段K0+000~K0+700和K1+200~K1+343之間0.84km、弄密村3社到弄密村 2社兩段堤防之間的河道 0.60km 和的河道,共計 3.05km。 本項目主要對金沙江支流弄弄溝進行堤防建設和河道疏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7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的規定,本項目屬于“鼓勵類”中“二、水利類”中的第3條“江河湖海堤防建設及河道治理工程、江河湖庫清淤疏浚工程”,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現行產業政策。 | *生生態:加強施工管理,劃定最小作業區域,加強施工過程植物、動物保護,采取分段施工,加強粉塵治理,定時灑水抑塵,減少起塵量,同時及時對施工場地、道路進行土地復墾和跡地恢復,枯水期施工,減少土石方臨時堆放裸露時間并及時回填,落實水土保持措施等 水生生態:加強宣傳教育,增強保護意識,不隨意捕殺魚類;采取枯水期(12~次年4月)圍堰施工,并根據地形條件,結合河道清淤疏浚充分采用主河槽過流,部分地勢較低河段修筑土石圍堰擋水,利用河床導流的施工導流方式進行導流,控制施工范圍,施工完畢及時在枯水期拆除圍堰,盡量減少對底泥的擾動;做好施工方式、數量、時間的計劃,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開挖填筑等;加強對污染源的監管與控制,嚴禁廢水直排入河,嚴禁固廢隨意堆置、傾倒 土石方開挖回填區設置灑水降塵、設置2.5mPVC圍擋,施工場地設置圍擋,出場清洗車輛,臨時堆場設置噴霧降塵,噴灑除臭劑、四周設置圍擋并采用防雨布遮擋,限制車輛行駛速度、道路設置灑水車灑水降塵,車輛加蓋密閉運輸 施工生活污水:本項目不單獨設置集中施工營地,項目施工人員分散居住在工程周圍居民家中,施工期產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居民房屋已建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耕地施肥 地表水水質減緩措施:本項目施工時根據地形條件,結合河道疏浚充分采用主河槽過流;堤防施工采用圍堰導流,針對不同的施工特點采取不同的導流方式,最大程度控制地表水擾動范圍,且圍堰的開挖和拆除均在枯水期10~次年3月,以盡量減少對地表水體的擾動 圍堰初期基坑排水:報告要求建設單位在圍堰內低洼處設置沉淀池,將圍堰基坑污水進行集中收集和沉淀,沉淀后的基坑污水在滿足用水條件下回用于施工中的灑水降塵和作為施工場地車輛車輪沖洗補充水等,不能回用的基坑水經多級沉淀后自然溢流至工程區段下游。 臨時堆場滲濾水:臨時堆場四周設置黏土擋墻、排水溝,且在排水溝低處設置1個多級沉淀池(容積10m3),滲濾水經排水溝匯集至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過程。 設備沖洗水:機械設備產生的沖洗廢水擬在施工場地出入口設置10m3沉淀池進行處理,沖洗水通過沉淀之后的廢水回用于施工車輛車輪沖洗過程中,循環使用,不外排。 選用低噪聲設備、加強管理,敏感點附近加強溝通,取得諒解,加強車輛保養;合理布局施工場地;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優化施工 (略) 線等 廢土石方:本項目表土暫存于1#施工場地內的表土臨時堆場,用于施工完畢施工場地綠化覆土。另外,根據堤防結構型式及現場地形條件,本工程在堤防后段分布有大片低洼地帶,需在堤后需進行城建同步回填,因此本工程堤防和堤身不能及時利用的土石方全部堆放至2#施工場地的土石方臨時堆場內,做好必要的排水、攔擋及遮蓋等防護措施后,待施工完畢后直接用于堤后低洼地回填。 建筑垃圾:廢鋼配件、包裝箱、包裝袋等能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散落的砂漿和混凝土,碎磚和碎混凝土塊送建渣堆放場堆放。 沉淀池沉渣:本項目沉淀池沉渣產生量約0.4t,含水率約95%,在臨時堆場通過自然晾干后用于堤后回填。 生活垃圾及疏浚垃圾:生活垃圾及疏浚垃圾經過袋裝收集后,統一收集至垃圾收集點,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嚴禁就地填埋。 制定風險應急預案,加強管理 建立完善的環境監理、環境管理等。加強施工環境管理和員工環保培訓,制定應急預案,確保環保措施落實。 制定環境監測計劃,落實施工期環境監測計劃,對地表水、噪聲和大氣進行現狀監測 | 2024年4月24日 | |
4 | (略) 仁和區納拉溝防洪治理工程 | (略) 仁和區前進鎮 | (略) | (略) | (略) (略) 擬投資*元, (略) 仁和區納拉河山洪溝治理工程項目。工程位于前進鎮永勝村和田堡村段,綜合治理長度為2.8km,治理河段分兩段;第一段位于納拉水庫上游1.5km處,起點位于三家村組,終點位于三家村組橋,治理河長為0.2km;第二段位于納拉水庫下游,起點位于納拉水庫泄洪洞出口,終點位于永勝村堰溝邊組,治理河長為2.6km;新建堤防6段共1648m,其中左岸3段共688m,右岸4段共 960m,河道疏浚 1.0km。本項目主要對金沙江支流納拉河進行堤防建設和河道疏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7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的規定,本項目屬于“鼓勵類”中“二、水利類”中的第3條“江河湖海堤防建設及河道治理工程、江河湖庫清淤疏浚工程”,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現行產業政策。同時,建設單位已于2024年2月2日 (略) 仁和區水利局出具的“關于《 (略) 仁和區納拉河山洪溝治理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攀仁水(2024)20號),同意該實施方案。因此,本項目符合國家現行產業政策。 | *生生態:加強施工管理,劃定最小作業區域,加強施工過程植物、動物保護,采取分段施工,加強粉塵治理,定時灑水抑塵,減少起塵量,同時及時對施工場地、道路進行土地復墾和跡地恢復,枯水期施工,減少土石方臨時堆放裸露時間并及時回填,落實水土保持措施等 水生生態:加強宣傳教育,增強保護意識,不隨意捕殺魚類;采取枯水期(10~次年3月)分段圍堰施工,并根據地形條件,河道疏浚充分采用圍堰和主河槽過流,堤防施工根據河道寬窄采用圍堰/涵管過流,本項目根據不同施工特點采取不同的導流方式,可以最大限度控制浮游生物受影響的區域范圍,施工完畢及時在枯水期拆除圍堰,盡量減少對底泥的擾動;做好施工方式、數量、時間的計劃,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開挖填筑等;加強對污染源的監管與控制,嚴禁廢水直排入河,嚴禁固廢隨意堆置、傾倒。 施工期土石方開挖回填區設置移動式噴霧管噴霧、設置2.5mPVC圍擋,施工場地設置圍擋,出場清洗車輛,臨時堆場設置噴霧降塵,噴灑除臭劑、四周設置圍擋并采用防雨布遮擋,限制車輛行駛速度、道路設置灑水車灑水降塵,車輛加蓋密閉運輸。 施工生活污水:本項目不單獨設置集中施工營地,項目施工人員分散居住在工程周圍居民家中,施工期產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居民房屋已建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園地施肥。 地表水水質減緩措施:本項目施工時根據地形條件,結合河道疏浚充分采用主河槽過流,部分地勢較低河段修筑土石圍堰擋水,利用河床導流的施工導流方式進行導流;堤防施工采用圍堰導流,針對不同的施工特點采取不同的導流方式,最大程度控制地表水擾動范圍,且圍堰的開挖和拆除均在枯水期10~次年3月,以盡量減少對地表水體的擾動。 圍堰初期基坑排水:報告要求建設單位在圍堰內低洼處設置沉淀池,將圍堰基坑污水進行集中收集和沉淀,沉淀后的基坑廢水回用于施工中的灑水降塵和作為施工場地車輛車輪沖洗補充水等。 臨時堆場滲濾水:臨時堆場四周設置黏土擋墻、排水溝,且在排水溝末端設置1個多級沉淀池(容積10m3),滲濾水經排水溝匯集至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過程。 設備沖洗水:機械設備產生的沖洗廢水擬在施工場地及各施工工段出入口設置10m3沉淀池進行處理,沖洗水通過沉淀之后的廢水回用于施工車輛車輪沖洗過程中,循環使用,不外排。 選用低噪聲設備、加強管理,敏感點附近加強溝通,取得諒解,加強車輛保養;合理布局施工場地;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優化施工 (略) 線等。 廢土石方:本項目表土暫存于施工場地內的表土臨時堆場,用于施工完畢施工場地綠化覆土。本項目堤防建成后,堤背局部位置形成了低洼地帶,本項目治理河段全長2.8km,全河段兩岸存在一定數量的沖坑以及堤防建成后堤背形成的低洼地帶,本項目余方分攤到各段后方量較小,因此本工程堤防和堤身不能及時利用的土石方全部堆放至施工場地的臨時堆場內,做好必要的排水、攔擋及遮蓋等防護措施后,待施工完畢后直接用于堤后低洼地回填。 建筑垃圾:廢鋼配件、包裝箱、包裝袋等能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拆除建渣、散落的砂漿和混凝土,碎磚和碎混凝土塊送建渣堆放場堆放。 生活垃圾及疏浚垃圾:生活垃圾及疏浚垃圾經過袋裝收集后,統一收集至垃圾收集點,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嚴禁就地填埋。 制定風險應急預案,加強管理。 建立完善的環境監理、環境管理等。加強施工環境管理和員工環保培訓,制定應急預案,確保環保措施落實。 制定環境監測計劃,落實施工期環境監測計劃,對地表水、噪聲和大氣進行現狀監測 | 2024年4月24日 |
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有關規定,上述環境影響報告表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內容,并經建設單位同意公開。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